市教體局:
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充分發揮中山教育基金會作用,推動社會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傳統的建議》(第125165號)提案收悉,由貴單位主辦,我局會辦,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一、關于“拓寬渠道,依法募集”的建議
我局吸收采納建議。中山市教育基金會性質屬于公募基金會,在廣東省民政廳進行法人登記,登記日期為2004年3月,業務范圍是獎勵優秀學生和教師、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資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資助病困教職工生活和醫療保障。
根據《慈善法》、《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關于促進我省教育基金會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教育基金會開展募捐活動,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在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宗旨及業務范圍內開展;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前,應按相關規定向民政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依規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廣泛吸收社會慈善捐款,充分發揮教育基金會作用。
二、關于“創新思路,優化服務”的建議
我局吸收采納建議。根據《關于促進我省教育基金會發展的指導意見》,教育基金會可探索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履行舉辦者職責,完善現代學校制度,創新學校治理模式。
為此,我局支持教育基金會探索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我局將履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職責,做好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登記審查工作;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審查標準,切實加強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宗旨、業務范圍、發起人、擬任負責人、業務主管單位前置審批等方面把關,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依法成立。
專此函達。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31日
(聯系人:黃泳珊,聯系電話:0760-8826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