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民政廳等6部門《關于華僑、港澳臺同胞遺體(骸骨、骨灰)入粵安葬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粵民福〔2005〕45號)文件要求,在我市申請辦理入粵安葬的逝者原籍必須為中山市戶籍;辦理《遺體(骸骨、骨灰)入粵安葬證》(以下稱《入粵安葬證》)的人員(以下稱承辦人)應為逝者親屬/受逝者生前委托的人員/受逝者親屬委托的人員/經公證可辦理逝者《入粵安葬證》的其他人員。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承辦人到市福蔭園公墓購買墓位或骨灰格位,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逝者原中山戶籍證明、身份證明(護照或港澳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或居住證)、死亡證明、火化證、承辦人身份證明(市福蔭園公墓地址:中山市火炬開發區街道小引村,電話:0760-85599942,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市福蔭園公墓暫提供墓(格)位的復印件,待承辦人辦理好入粵安葬證后再提供墓(格)位原件)。
二、如承辦人是市福蔭園公墓使用證的持證人憑第一條所提及的相關材料及墓(格)位證復印件等材料到市殯葬管理中心領取并填寫《入粵安葬申請表》。如承辦人非持證人還需提供持證人《聲明書》(聲明同意逝者骨灰安葬于該墓(格)位)。
三、承辦人持已填寫完整的《入粵安葬申請表》及第一條所提及的相關資料及墓(格)位證復印件到中山市市政府市委大樓508室中山市僑務局審批(地址:中山市東區松苑路1號,咨詢電話:0760-88383902);如果逝者為臺胞,需到中山市臺灣事務局審批(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權路3號;咨詢電話:0760-88871396)。
四、中山市僑務局或中山市臺灣事務局審批通過后,通知市殯葬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前往領取《入粵安葬申請表》。
五、市殯葬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提交《入粵安葬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至市民政局審批。
六、市民政局審批通過后,市殯葬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承辦人到中心領取《入粵安葬申請表》。
七、承辦人持審核完畢的《入粵安葬申請表》及相關證件到廣東殯葬協會申領《入粵安葬證》(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廣衛路19號金科大廈1304室,聯系電話:020-83391158,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建議前往前致電預約并了解詳情,以免延誤辦理)。
(中山市殯葬管理中心地址:中山市東區沙石公路10號,聯系電話:0760-8880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