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社區工作和社會事務局,各鎮街公共服務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等文件要求,深入推進我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我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征集“物業服務+養老服務”試點、互助式養老服務試點各2-3個。請各鎮街動員組織符合條件的單位踴躍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通過試點工作,探索形成符合我市實際、可復制可推廣的“物業服務+養老服務”和互助式養老服務模式,發揮試點示范作用,帶動我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發展。試點單位可參考以下內容和參考案例(見附件1),結合當地設施現狀、服務資源、鄉土人情、老年人需求等,大膽創新,制定切實可行的任務目標和實施方案。
(一)“物業服務+養老服務”試點。鼓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發揮常駐社區、貼近居民、響應快速等優勢,重點從小區公共服務設施綜合利用、主營業務與養老業務協同發展、專業化養老服務隊伍組建、智慧養老服務產品應用、小區環境適老化改造等方面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為試點實施地的居民提供助潔、助餐、助浴、助醫、助安、助行等多樣化、個性化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具體建設方向參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見》(建房〔2020〕92號)。
(二)互助式養老服務試點。打破老年人傳統“被動式”養老思路,從當地老年人的居住特點、生活習慣、活動軌跡、興趣愛好、思想觀念中尋找適合發展互助式養老服務的有利因素,充分整合現有設施和服務資源,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志愿隊伍作用,引導老年人建立互助網絡,探索抱團養老、健老助弱老、據點活動互助等養老模式,讓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娛康樂、安全援助等需求在互助過程中得到滿足,逐步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實現可持續的互助式養老。
二、申報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村(居)委、企業以及社會組織,經鎮街民政部門推薦可申報試點:
1.具備或能夠配備試點必要的場地設施、工作人員、配套資金等服務要素;
2.實施地的地理、人文、交通等客觀因素適合開展試點工作;
3.有與試點內容相關的工作基礎優先。
4.申報“物業服務+養老服務”試點的企業,應持有物業管理服務相關營業執照,服務配套齊全、管理制度完善、品牌信譽良好的成熟物業服務企業優先。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審核階段(4月2日至4月25日)。由鎮街民政部門發動組織符合條件的村(居)委、企業或社會組織申報,于4月20日前向市民政局提交申報表(見附件2)。市民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于4月25日前公布試點名單。
(二)試點實施階段(4月26日至9月30日)。鎮街民政部門指導試點單位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和實施步驟,明確任務分工,推進試點工作落地。市民政局定期現場指導,會同鎮街民政部門協助試點解決實際問題,提供實施指導意見。
(三)總結推廣階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鎮街民政部門指導試點單位總結提煉典型、特色的經驗做法,形成書面材料,利用網絡、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市民政局于11月組織開展試點經驗分享會。
四、其他事項
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是豐富我市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模式,擴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供給的重要創新。各鎮街民政部門要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村(居)委、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各試點鎮街要為試點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切實加強對實施過程的業務指導,督促試點單位落實落細各項措施,及時研究解決問題,鼓勵試點單位大膽探索實踐,確保試點任務落地見效。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將納入2022年鎮街民政重點工作綜合檢查的加分項目,我局會對組織有力、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試點鎮街進行加分,予以通報表揚,并申請資金給予獎勵扶持。
附:1.參考案例
2.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4月6日
(聯系人:楊超雄,聯系電話:88301633)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