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中山市2021年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中山市孤兒基本生活費自然增長機制,結合上年度中山市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幅度等因素,2021年中山市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維持1924.40元/人·月不變,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暫維持1550.00元/人·月不變,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待2021年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標準調整后,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