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根據《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為做好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2024年度工作報告(以下簡稱為“年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報對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中山市民政局依法登記的全市性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包括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應填報2024年度工作報告。
二、年報時間
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逾期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三、年報方式
年報實行網上填報、公開和存檔。年度工作報告填寫,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
四、年報內容
(一)工作報告。按照規定表格填寫,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情況;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財務狀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接受捐贈、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等情況;其他情況。
(二)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社會組織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財務會計報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報告需提交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
五、年報程序
(一)前置審查。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當先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未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的年度工作報告,視為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二)網上填報。登錄“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瀏覽器網址為:https://smzt.gd.gov.cn/shzz/gdnpo_index.html),點擊右上角“登錄”,輸入登錄賬號(社會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密碼,登錄成功后,再點擊左側菜單的“2024年度工作報告”入口,按要求和系統提示進行填寫。
(三)上傳附件
1.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2.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需下載打印業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頁面,經業務主管單位蓋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
3.社會團體須填寫《社會組織信息收集表》(詳見附件),上傳至系統第九項〔年度報告其他附件上傳〕的“其他材料”處。
4.民辦非企業單位須填寫《社會組織信息收集表》(詳見附件),連同本單位《章程》(已加蓋市民政局核準章)一并掃描上傳至系統第四項〔業務活動情況〕的“其他說明”處。
(四)信息公開。通過“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系統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將分批次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年度工作報告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信息,不予公開。
六、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社會組織通過報送年度工作報告,主動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年度檢查,是社會組織按照法規政策規定應當履行的義務,且與社會組織信用監管直接掛鉤,社會組織務必高度重視,務必按照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
(二)強化責任。社會組織應當對年度工作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會組織自行承擔。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承諾書頁面,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同時,社會組織須指派專人負責年報工作。
(三)加強監管。市民政局通過社會組織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對于年報中發現問題的,將責令社會組織及時整改;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將按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規定,列入活動異常名錄;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七、其他事項
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社會組織年報業務開展咨詢、指導等服務,對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出具監測評價報告。
咨詢電話:
社會團體:0760-88886351
民辦非企業單位:0760-88363801、0760-88389711
附件:社會組織信息收集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