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健康城市促進會等4家社會組織:
經查,你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送2023年度工作報告,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試行)》第七條第二款規定。
根據上述規定,現責令你單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要求報送2024年度工作報告。逾期不報送的,我局將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責令整改通知書》。你單位應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責令整改通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社會組織名單
聯系地址:中山市東區街道興中道10號中山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760-88267801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