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全市性社會組織:
正值歲末,社會組織舉辦各種節慶展會論壇熱情高漲,為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舉辦節慶展會論壇活動,促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根據民政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社會工作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等5部門關于持續精簡規范節慶展會論壇活動的統一部署以及省民政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社會工作部、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5部門的工作要求,中山市民政局決定在有關全市性社會組織中開展節慶展會論壇活動自查自糾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糾范圍
在中山市民政局登記成立的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行業協會商會除外)。
二、自查自糾內容
(一)時間
自2023年1月1日以來有關全市性社會組織舉辦的各類節慶展會論壇活動。
(二)范圍
本通知所稱節慶活動,是指以文化、藝術、歷史、旅游、體育等為主題,或紀念具有特殊意義的日子、事件等,名稱冠以“節”“慶”“典禮”等字樣的慶祝活動。本通知所稱展會活動,是指在境內舉辦的各類展覽、展銷和展示活動,包括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洽談會、展示會、展銷會、訂貨會等。本通知所稱論壇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論壇、峰會、講壇、講座、大會、年會、研討會、報告會等形式。社會組織舉辦上述活動包括主辦、承辦、協辦等形式。
(三)重點注意事項
社會組織舉辦各類節慶展會論壇活動應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報批報備手續,涉外節慶論壇活動應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辦理;活動主題和內容應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立意新穎、內容豐富充實、導向正確鮮明;活動名稱應準確、規范、名實相符,不隨意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 “全球”“高峰論壇”“峰會”等字樣;經費來源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厲行勤儉節約,不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等活動或收取不合理費用;對出席論壇活動的黨政領導干部和專家學者及展會活動的參展商要如實宣傳,不誤導公眾;以支持、指導單位等方式參與活動的,應承擔實質性工作任務;要時刻筑牢安全理念,做好節慶展會論壇活動的安全風險防范工作。
三、相關要求
(一)全面自查。各有關全市性社會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持續精簡規范節慶展會論壇活動的重要意義,按照本通知要求,對本單位自2023年以來舉辦的各類節慶展會論壇活動進行全面自查。
(二)認真填報。有關全市性社會組織登錄“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在首頁右側登錄系統輸入賬號和密碼進行登錄,在左側菜單欄點擊“業務活動\涉企收費報送”至“節慶展會論壇活動專項報送”欄目,按要求填報社會組織舉辦節慶展會論壇活動情況清單(見附件)。此項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
(三)自覺規范。各有關全市性社會組織要以自查自糾為契機,自覺做到規范開展節慶展會論壇活動,主動抵制違法違規節慶展會論壇活動。要健全內部審批流程,嚴格履行報備報批手續,要充分發揮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監事)職能作用,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通過召開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監事會等決策監督程序,主動進行規范。
附件:1.2023-2024年社會組織舉辦節慶活動情況清單
2.2023-2024年社會組織舉辦展會活動情況清單
3.2023-2024年社會組織舉辦論壇活動情況清單
4.2025年社會組織計劃舉辦節慶活動清單
5.2025年社會組織計劃舉辦展會活動清單
6.2025年社會組織計劃舉辦論壇活動清單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