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社會組織:
為規范社會組織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決定委托廣東粵瑞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我市社會組織開展抽查審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審計時間
2024年5-6月。具體時間由廣東粵瑞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與各有關社會組織銜接。
二、抽查審計數量
本次共抽查審計60家在市民政局登記的社會組織(名單詳見附件1)。
三、抽查審計內容
對2023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會計報表、相關賬簿進行專項審計;了解內部控制制度建立情況及執行有效性;評價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健全且有效執行;查看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是否規范;核實是否存在違反《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及其他相關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審計重點:
(一)執行會計制度情況。
(二)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三)對外收費情況,稅務繳納情況。
(四)經費開支是否合理,審批手續是否完備。
(五)會費票據、捐贈專用收據等使用管理是否規范。
(六)是否按規定設置會費檔次并按核準標準收取;是否有代收政府行政性收費,如有,是否嚴格按標準收取;除會費外,是否有向會員強制性收取費用。
(七)是否設立了分支(代表)機構;是否以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等。
(八)是否存在抽逃注冊資金;是否存在利潤分配或變相分配。
(九)是否超范圍開展業務活動。
(十)是否存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退(離)休干部兼職情況。如有,是否經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是否領取報酬。
(十一)是否獲得境外資金資助。如有,是何境外組織資助,資助具體金額。
按照以上審計重點內容和業務工作要求,結合社會組織類型實際開展審計。
四、抽查審計方法
本次抽查審計主要采取收集相關資料、查閱管理制度,審驗會計憑證和相關財務資料等方法進行審計。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社會組織應積極配合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相關材料和數據(材料清單詳見附件2),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礙或拒絕抽查審計。請各有關社會組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交至廣東粵瑞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對不按規定配合抽查審計工作的社會組織,我局將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二)被審計的社會組織應提供材料清單可通過中山市民政局政務網(網址:http://www.szmaolu.com/mzj)下載。
(三)本次抽查審計不向被審計的社會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四)請被審計的社會組織掃碼加入2024年抽查審計微信群方便聯系。
附件:1.2024年社會組織抽查審計名單
2.抽查審計應提供材料清單
3.2024年抽查審計微信群二維碼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5月9日
中山市民政局聯系人:吳小姐,聯系電話:0760-88334163
廣東粵瑞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聯系人:
資料移交人:李小姐,電話:0760-88853959
業務咨詢人:張小姐,電話:0760-8885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