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保障好困難家庭的住房安全,2019年7月,我市印發了《中山市困難家庭住房改造補助實施辦法》(中府辦〔2019〕23號),2019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到2024年7月30日到期失效。2022年4月,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了《廣東省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方案》(粵建村〔2022〕66號),擴大了住房安全保障的覆蓋范圍,優化完善了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程序和保障方式等內容。為進一步健全完善住房改造補助制度,做好我市困難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結合我市近5年來困難家庭住房改造補助制度實施的有益實踐,積極主動與上級文件相銜接,對現有實施辦法進行完善,2024年7月18日正式印發《中山市困難家庭住房改造補助實施辦法》(中府辦〔2024〕25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二、主要亮點
(一)擴大困難家庭補助覆蓋群體。我市原住房改造政策補助對象為低保、低保邊緣(低收入)家庭。新政根據《廣東省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省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了救助補助范圍,妥善處理好住房困難家庭的解危排險工作。
(二)完善審核認定條件和改造方式。新政進一步完善了“家庭唯一住房”“無房”等方面的審核認定條件,明確了困難家庭對其他住房享用繼承權的認定方式;明確了困難家庭成員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動產總計超過1棟(套)、已實施過新建或拆舊重建住房改造的困難家庭、鎮街政府或村集體已妥善安置,或已集中供養的困難對象,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困難家庭等4種情形不納入住房改造范圍。同時,進一步完善了維修加固和拆舊重建(空地新建)等2種住房改造方式的條件;根據4類困難家庭住房實際情況實施住房改造,對無土地使用權證或控規不符等原因導致不能報建的、非唯一繼承人的C級房屋,經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同意的等2種情形,通過維修加固的改造方式納入補助范圍,為鎮街住房改造工作提供更為科學合理的政策依據。
(三)適度調整住房改造補助面積。結合日常工作實際,新政優化市財政補助面積和標準,將舊政中的“4人家庭及以上”細化為“4人家庭”和“5人家庭及以上”兩類補助家庭類別,將“5人家庭及以上”的建房補助面積標準提高至75㎡,進一步提高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待遇;為及時做好解危排險工作,避免部分困難家庭因自籌加建資金不足而未能落實住房改造的情況,結合困難家庭人數,進一步優化調整困難家庭自籌資金加建面積,1-2人家庭人均不超過15㎡,3人及以上家庭不超過45㎡。同時,為滿足困難家庭基本使用和未來擴建需求,增加了新建房屋可預留擴建接口等內容。
(四)優化完善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等流程。新政進一步優化了住房改造的安全等級鑒定、審核審批、房屋設計、項目實施、監督檢查、資金撥付、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內容,明確了困難家庭住房改造補助資金來源,鎮街住房改造資金由各鎮街統籌解決,市財政每年安排住房改造補助資金,上級財政下達的住房改造補助資金由對口業務主管部門按要求分配使用。同時提出對有殘疾人的困難家庭應考慮殘疾情況進行無障礙設計和改造,對有老人的困難家庭應考慮老人情況進行適老化設計和改造,將住房改造工作與養老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結合起來。
(五)完善調整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新政優化調整了部分工作職能,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開展困難家庭的住房安全等級鑒定工作,民政部門根據住房安全等級鑒定情況確定轄區內符合改造條件的困難家庭名單。同時提出了市鎮兩級相關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會商機制和健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摸排困難家庭住房安全情況,加強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努力解決好住房改造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保障好困難家庭的住房安全。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共9章37條,明確了住房改造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補助對象、改造方式、資金來源、補助標準、項目實施和管理、資金撥付程序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具體內容如下。
(一)明確工作職責。第1至12條搭建了住房改造工作的運行機制,制定了困難家庭住房改造補助的內涵和原則,明確了民政、住建、自然資源等市鎮兩級相關部門和村居的工作職責等內容。
(二)明確補助對象。第13至15條明確了可申請住房改造的4類困難家庭及不得納入住房改造范圍的4種情形;細化了申請住房改造困難家庭住房狀況的認定條件。
(三)明確改造方式。第16至18條明確了維修加固、拆舊重建(空地新建)等2種住房改造方式,并規定鎮街根據困難家庭的類別及房屋的實際情況實施住房改造。同時明確了對符合申請住房改造但無意愿實施改造的困難家庭的處理方式。
(四)明確補助標準。第19至21條明確了住房改造資金由上級、市級、鎮街等3級資金組成。同時制定了住房補助標準、補助面積及自籌加建面積等內容。
(五)明確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等流程。第22至36條明確了住房改造申請、安全等級鑒定、入戶調查、項目設計、實施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內容;規定了項目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等流程及《實施辦法》實施時限等內容。
政策原文:http://www.szmaolu.com/mzj/zcgw/gfxwj/content/post_2426167.html
政策圖解:http://www.szmaolu.com/mzj/zcgw/zcjd/content/post_2426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