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機制》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向我局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科反映。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1月29日
中山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機制
根據《民政部關于印發<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民發〔2021〕43號)和《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通知》(粵民福〔2011〕22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完善我市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和增長機制,科學合理制定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其基本生活權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機制。
一、總體原則
以保障我市孤兒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在現行孤兒生活保障政策的基礎上,實施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參照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隨城鄉低保標準同幅度調整的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調整機制,持續提高我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全力保障孤兒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調整方式
(一)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的調整隨低保標準調整同時啟動。
(二)2022年起,全市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參照當年度本市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確定,即低保標準的1.6倍。
(三)2022年起,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按照“上一年度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1+當年度城鄉低保標準調整比率)”的方式計算,“四舍五入”取整至個位數。如遇調整比率小于或等于0,則按照原標準執行。
(四)根據前述方式計算的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低于當年全省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時,應按照省定標準調整。
三、資金來源
(一)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由市財政負擔。
(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資金供養比例按市鎮分級財政負擔。市負擔部分由市民政局通過“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按不高于40%進行資金分配,火炬統籌區、翠亨統籌區、五桂山街道按我市財政體制有關專項補助政策執行。
四、職責分工
(一)市民政局適時啟動孤兒基本生活費調標工作;做好孤兒身份核查審批和信息管理工作;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
(二)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確保孤兒基本生活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
(三)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發放工作。
五、施行時間
本調整機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原《關于印發<中山市孤兒基本生活費自然增長機制建立方案>的通知》(中民福字〔2014〕43號)同時廢止。
政策解讀:http://www.szmaolu.com/mzj/zcgw/zcjd/content/post_2066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