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廣東省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中山市慈善事業促進辦法》有關精神,推動中山市“慈善紀念章”頒發工作規范化、常態化,結合我市實際,我局草擬了《中山市“慈善紀念章”頒發工作實施辦法》,形成了征求意見稿,并于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間公開征求了市各有關單位、各鎮街以及社會各界意見,現公布對反饋意見采納的情況,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慈善紀念章”頒發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