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局對《中山市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民民執字〔2017〕1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中山市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現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第十五條“起草的規范性文件內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或有關機關、組織、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應當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的規定,正式向社會公開征詢意見。征詢意見時間為15天,市民如對該《辦法》有何意見和建議,請于4月25日前反饋至我局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我局將積極采納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并盡快修改完善該《辦法》。
附件1:中山市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附件2:關于《中山市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修訂說明
中山市民政局
2019年4月9日
(聯系人:呂錦云,電話:88267801,郵箱:zsss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