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開拓我市福利彩票銷售市場,進一步落實建設“陽光福彩”有關要求,經廣東省福利彩票發行中心批準,中山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以下簡稱:市福彩中心)現向社會公開征召設立25個福彩銷售場所,其中,傳統專營銷售場所20個,商業綜合體專營銷售場所(電腦票+即開票)5個。為確保征召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廣東省福利彩票銷售場所管理辦法》和《中山市福彩投注站公開征召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將征召設立福彩銷售場所的條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申請設立銷售場所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籍內地居民。
2、有滿足福利彩票銷售需要的場所。
3、有從事代銷福利彩票業務相適應的資金(不少于5萬元)。
4、近五年內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
5、個人申請者應為非國家公職人員。
6、近五年內無因違法違規代銷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銷資格或納入中國福利彩票代銷者違規信息名單的情形。
7、申請設立的銷售場所必須是專營福利彩票,不得違規經營。
8、申請者必須直接參與經營管理銷售場所,并有專職的銷售人員。銷售場所不得轉讓、轉租、轉包、出售福彩投注專用設備。
9、申請者對銷售場所擁有所有權或1年以上的使用權;不得使用臨時建筑或政府拆遷范圍的建筑等作為銷售場所;銷售場所面積不得少于10平方米。
10、申請設立銷售場所距離現有專營福彩銷售場所不少于300米,距離現有福彩兼營銷售場所不少于100米。測量方法: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行人可走道路的最短路徑,從現有實體店的門口位置開始計算,與申請鋪面的門口位置的最短行走路線距離。如出現特殊情況,因實際存在臨時護欄或存在爭議的,市福彩中心保留最終解釋權。
11、申請設立銷售場所距離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不少于50米。測量方法: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行人可走道路的最短路徑,測量中小學校、幼兒園主要出入口與申請鋪面的門口位置之間的最短行走路線距離。如出現特殊情況,因實際存在臨時護欄或存在爭議的,市福彩中心保留最終解釋權。
(二)申請商業綜合體專營銷售場所的其他條件
申請設立為商業綜合體專營銷售場所的,除滿足以上條件外,申請位置必須處于商業綜合體內,且位置不屬于室外廣場(戶外)或外圍臨街的福彩銷售網點,方可歸類為商業綜合體網點。根據我市現有福彩銷售場所分布情況,以下商業綜合體部分位置可選:
二、申請設立銷售場所的程序
(一)信息發布
1、發布媒體:中山市民政局網站(zs.gov.cn/mzj/)
中山網福彩專欄(zsfc.zsnews.cn)
2、發布時間:2024年5月7日
(二)受理方式及接受申請時間
1、受理方式:申請者前往市福彩中心提交申請資料。
2、接受申請時間:2024年5月7日—5月24日,每個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申請需提交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大一寸相片1張。
4、資金證明。銀行開具的存款證明或存折原件及復印件??捎觅Y金量在5萬元以上。
5、中山市福彩銷售場所公開征召承諾書(見附件1)。
6、中山市福彩銷售場所設立申請表(見附件2)。
7、設立福彩銷售場所市場可行性分析報告(見附件3)。申請人必須在市場可行性分析報告上如實反映擬設銷售場所的有關情況并進行盈虧分析。
8、擬設銷售場所鋪位外觀的4R或以上沖曬相片一張。
注意事項:申請人只可提交一次申請,如重復提交申請,則該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無效。同一地址同一鋪位只可接受一人提交申請(先報名登記者先得)。
(四)銷售場所地址的審核
1、審核時間:2024年5月27日—6月13日。
2、審核內容:
(1)擬設銷售場所建筑規格、店鋪面積、周邊環境等,擬設銷售場所地址與現有專營福彩銷售場所距離是否達到300米以上、與現有福彩兼營銷售場所距離是否達100米以上、與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距離是否達50米以上,申請設立為商業綜合體專營銷售場所的是否處于商業綜合體范圍內。
(2)申請地址與實際地址不一致的視為無效申請,不予審核。
(五)公示符合申請資格名單
市福彩中心根據實地考察情況,對符合申請資格名單,將于2024年6月14日-6月20日中山網福彩專欄進行公示。
(六)公開搖號安排
按照傳統專營銷售場所和商業綜合體專營銷售場所兩類分別統計。若受理的有效申請小于等于名額時,則不需進行搖號,申請人自動獲得銷售場所經營資格。若受理的有效申請超過名額時,則進行公開搖號確定銷售場所經營資格。
1、搖號時間:2024年6月21日上午9:30。
2、搖號地點:中山市東區沙石公路10號民政綜合樓A棟四樓會議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七)搖號規則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親自到達抽簽現場,按簽到順序獲取對應號碼的抽簽券,并參與現場抽簽全過程。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銷售場所抽簽資格。
2、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抽簽券正券統一交到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員手中,在公證員和現場觀眾的監督下,由工作人員先將抽簽券正券放進由市福彩中心提供的利是封內,再將內含抽簽券正券的利是封放進抽簽箱;副券由申請人自行妥善保管,留作中簽時備查。抽簽儀式開始后,不再接受申請人投放抽簽券,沒能及時投放抽簽券的,視為自動放棄銷售場所抽簽資格。
3、按照先搖商業綜合體專營銷售場所,后搖傳統專營銷售場所的順序,由現場申請人代表抽出相應的名額和若干個候補名額,并經公證人員確認,主持人當場唱出抽簽券號碼、中簽者姓名、申請設立銷售場所地址。
4、每次只能抽出一張抽簽券,一次抽出2張或2張以上的無效,必須進行重抽。
5、抽簽過程中,如出現所抽出的抽簽券對應的地址與中簽登記表中先前已記錄地址距離300米范圍內的(以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員現場測量距離的記錄為準),則先中先得。
6、抽簽結果將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在中山網福彩專欄進行公示。
(八)確認入圍資格
1、確認時間:2024年7月1日-7月5日,每個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提交確認資料:
(1)中簽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效證件和擬設立銷售場所的房產證或租賃協議書(合同期要一年以上)到市福彩中心辦理確認入圍資格。逾期未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圍資格,由候補名額補上,其替補順序由搖號先后產生。
(2)提交的設立銷售場所地址必須與《中山市福彩銷售場所設立申請表》填報的內容相符,否則該申請無效,由候補名額補上,其替補順序由搖號先后產生。
(九)銷售場所建設
1、建設時間:1個月。
2、建設標準:按照市福彩中心提供的銷售場所設計式樣進行裝修(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3、未按標準裝修和逾期未完成者,視為自動放棄設立銷售場所,由候補名額補上,其替補順序由搖號先后產生。
(十)銷售場所開通銷售準備
1、銷售場所裝修后經市福彩中心檢查符合要求的,在3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向市福彩中心指定賬戶按每臺投注機繳交保證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后(該款統一上交省財政廳保證金賬戶,作為投注機的押金),與市福彩中心簽訂《廣東省福利彩票代銷合同》。
2、新設立的銷售場所負責人、銷售員必須接受市福彩中心的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發放投注機、銷售許可證、銷售人員上崗證,開始銷售彩票。
三、市場管理
(一)銷售場所負責人及其雇傭的銷售員應當遵守《彩票管理條例》、《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并配合市福彩中心對其銷售行為開展監督、檢查等工作。
(二)銷售場所負責人必須參與銷售場所日常經營,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變相地將銷售場所轉讓、轉借、轉租。
(三)本次公開征召設立的銷售場所在一年內不得辦理遷移。
四、風險提示
近年來,由于鋪租、人工等費用不斷上漲,市內部分福彩銷售場所經營出現虧損情況。在此,提醒申請辦理福彩銷售場所的市民,風險自擔,投資要謹慎。目前全市福彩銷售場所共有548個,具體分布可參考附件4。
中山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地址:中山市東區沙石公路10號民政綜合樓A棟
咨詢電話:0760-88813982
附件:1.中山市福彩銷售場所公開征召承諾書
2.中山市福彩銷售場所設立申請表
3.市場可行性分析報告
4.中山市現有福彩銷售場所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