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浦江經驗”,深化“1+6+N”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建設,推動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全面提升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8月13日,黃圃鎮舉行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黃圃法庭、中山市黃圃鎮平安法治辦公室(司法所)協同推進多元解紛,服務高質量發展合作框架協議簽約儀式。黃圃法庭庭長陳鴻銳、黃圃法庭三級法官高錫恒等一行,黃圃鎮平安法治辦、司法所相關負責人等參加儀式。 ▲黃圃法庭庭長陳鴻銳與黃圃鎮平安法治辦主任、黃圃司法所所長李瀅簽訂框架協議。 《框架協議》明確了雙方的職責,建立了目標牽引、部門會商、聯合接訪、調解員素能提升、商會培育培優、法官下村居、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等聯動工作機制,系黃圃鎮與黃圃法庭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突出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重點環節,攥指成拳打造糾紛化解“主陣地”,開啟多元解紛新模式的重要體現。 人民法庭是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據悉,在此次框架協議簽約前,黃圃法庭以“人民法官下村居”“人民法官接待日”“法庭開放日” 等一系列舉措助力黃圃鎮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將依法治理力量延伸至基層治理的“神經末梢”,把公共法律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讓群眾的獲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續、安全感更有保障。 ▲黃圃法庭法官進駐黃圃鎮綜治中心開展2024年“法官接待日”。 ▲黃圃鎮平安法治辦與黃圃法庭聯手,邀請大學生和小學生走進“法庭開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