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圃鎮道路運輸業戶:
根據廣東省“兩客一危一重”車輛智能監管系統24小時實時監測中發現,下列營運車輛(見附件)風險較高、違規行為嚴重,風險報警被交通主管部門連續三次通報。依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依法對下列車輛《道路運輸證》予以撤銷。
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被撤銷《道路運輸證》的車輛不得繼續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涉及的相關企業應當將撤銷的《道路運輸證》于七個工作日內上繳至原發證機構歸檔。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附件:風險報警連續三個月被通報車輛清單
中山市黃圃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