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
《橫欄鎮法律文書審核規定》業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山市橫欄鎮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橫欄鎮法律文書審核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橫欄鎮各類法律文書送審管理,增強法律風險控制能力,維護橫欄鎮合法權益,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橫欄鎮人民政府各單位、機關各部門、鎮屬企業、鎮屬公司簽發的各類法律文書,包括采購類的合同書、協議書及非采購類的法律文書。
第三條 橫欄鎮各類法律文書審核主體為法律文書審核小組,由綜治維穩辦(司法所)及鎮法律顧問單位組成。
第四條 審核小組對審核單位提交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核,并提出法律審核意見。法律審核意見包含:
(一)合法性審查;
(二)法律風險提示;
(三)法律建議;
(四)其他。
第五條 送審時提交資料:
(一)擬簽發的法律文書;
(二)橫欄鎮人民政府法律文件審核表(附件);
(三)經審批自行采購的項目,需提供相關審批資料;
(四)經中山市橫欄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邀請報價、競爭性談判、詢價等方式的采購項目,需提供邀請報價文件或競爭性談判文件或詢價文件、成交確認書;
(五)經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采購的項目:
1.通過中介超市的采購,需提供中標通知書。
2.通過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的采購,需提供招標文件或競爭性磋商文件、中標通知書。
(六)非采購類的法律文書,需提供草擬該法律文書的相關依據材料。
以上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均需提供。
第六條 采購類合同書、協議書要求:
(一)明確標的物(采購的內容);
(二)明確具體的合同或協議金額;
(三)明確支付方式;
(四)明確違約責任;
(五)明確爭議解決方式。
(六)送審單位要確保供貨方或提供服務方具備相應的經營資質,不得違反《橫欄鎮招標采購項目交易管理實施方案》(橫府辦〔2017〕62號)、《關于公布2018年中山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和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電子化采購執行方式的通知》(橫交易通〔2018〕1號)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 送審單位送審的采購合同書、協議書要確保與邀請報價文件(或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文件、招標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內容一致。
第八條 法律文書審核小組原則上只進行合法性審查,不作技術性、適當性和文書規范性審查,發現存在技術性、適當性和文書規范性問題時可以一并向送審單位提出建議。
第九條 審核小組應當在收到送審的法律文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工作,對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核的,經司法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
有特殊情況需要緊急審核的,需經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簽名確認。
第十條 正在履行或已履行完畢的采購合同書、協議書、非采購類的法律文書,不得再提交審核小組審核。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綜治維穩辦(司法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施,2015年9月17日實施的《橫欄鎮政府各部門送審材料法律意見反饋表》 《橫欄鎮重大事項法律服務工作登記表》同步廢止。
附件:橫欄鎮人民政府法律文書審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