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橫欄鎮2018年人大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提高辦理質量,確保辦理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橫欄鎮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共收集到鎮人大代表提出的1個議案及29個建議需要辦理。
(二)市府辦建議提案科交辦市人大代表提出的1個建議需要辦理。
二、工作步驟及完成時限
(一)辦理鎮人大代表建議
1. 3月23日前,黨政辦梳理29個建議的內容、領銜代表,提出初步承辦單位方案,向有關承辦單位征求意見。
2. 3月31日前,黨政辦確定最終承辦單位,召集相關承辦單位召開建議分辦會議,明確承辦單位工作職責。
3. 6月30日前,主辦單位牽頭協辦單位通過座談會、現場調研、電話溝通等方式主動與提出建議的代表溝通,并書面回復領銜代表。書面回復的副本交至黨政辦、人大辦各1份留存。
4. 7月31日前,人大辦向提出建議的領銜代表發放滿意度調查問卷,調查代表對建議回復的滿意度及意見。
5. 9月30日前,如領銜代表對回復不滿意,主辦單位需完成二次回復。
(二)辦理鎮人大代表議案
1. 3月31日前,黨政辦根據議案內容確定承辦單位,召集相關承辦單位召開議案分辦會議,明確承辦單位工作職責,形成議案辦理工作方案。
2. 4月30日前,承辦單位向人大主席團報告議案實施的工作方案,人大主席團審議該方案并做出決議。
3. 7月31日前,人大辦組織人大代表對議案辦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11月30日前,承辦單位向鎮人大主席團提交議案決議或決定的實施、完成情況的報告,提請主席團會議審議。
鎮人大主席團關于代表議案的決議、決定和有關代表議案的實施、完成情況,印發至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三)辦理市府辦建議提案科交辦的建議
1. 3月5日前,黨政辦在中山市議案建議提案管理平臺上完成建議簽收。
2. 3月5日前,黨政辦確定建議分辦單位,下發辦理通知書。
3. 3月16日前,各分辦單位結合部門職責,將對市級主辦單位的回復交至人大辦匯總。
4. 3月23日前,人大辦匯總各分辦單位意見,形成總體回復交至黨政辦。
5. 3月31日前,黨政辦以橫欄鎮政府的名義正式發函回復市級主辦單位。
6. 4月8日前,黨政辦將正式回復文件上傳至中山市議案建議提案管理平臺。
三、辦理要求
(一)各承辦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牢固樹立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是每個國家機關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的意識,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及答復辦文格式規定,認真辦理。
(二)各承辦單位在接到議案、建議擬辦通知后,要認真審閱,對認為確實不屬于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任務,應在規定時間內向交辦任務的部門說明情況,并提出轉辦意見。
(三)對涉及多個部門的議案、建議,各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加強溝通和交流,必要時要聯合召開協調會議,及時盡早研究對策,形成統一、完整的答復。
(四)各承辦單位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中,要把重點放在提高質量、講求實效上,嚴把質量關,結合議案、建議的具體內容深入調查研究基礎數據,合理化建議等內容要充實。堅持開門辦理,通過召開座談會、登門拜訪、專題調研以及電話聯系等多種渠道,及時加強與人大代表的溝通交流,準確掌握代表意圖,聽取和采納代表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做到提辦雙方的良好互動,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對所提問題具備解決條件的,要盡力解決;因條件暫時難以解決的,應有計劃逐步予以解決;對確實難以解決的,要實事求是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五)各承辦單位責任人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完成后,要對辦理情況進行認真復查,對已答復可以解決的問題檢查是否按期落實;對已列入計劃解決的問題,檢查是否正在解決;對沒有條件解決的問題,檢查是否創造條件主動解決;對答復的問題如有新的進展,須向代表做二次答復,同時要認真總結。
(六)各承辦單位要及時將建議提案進行梳理、分解,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科學有序地開展工作,堅決杜絕臨時突擊辦理,或者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要及時安排、早答復、早落實,確保議案、建議回復率達到100%,力爭代表面商率、滿意率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