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海燕(原中山市橫欄鎮俊城燈飾配件加工廠經營者 中山市橫欄鎮俊城燈飾配件加工廠于2024年3月29日核準注銷)
居民身份證:51022719**********
住址:重慶市潼南區群力鎮白兔村***號附**號
因中山市橫欄鎮俊城燈飾配件加工廠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建設項目已投入生產。本單位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的規定,中山市橫欄鎮俊城燈飾配件加工廠于2024年3月29日核準注銷,你作為中山市橫欄鎮俊城燈飾配件加工廠的經營者,應承擔行政處罰責任,本單位于2024年8月29日對你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橫欄罰字[2024]第1-063號),已于2024年10月17日送達你,要求你于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納至指定銀行各網點或者廣東非稅收入收繳一體化系統(詳見《廣東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電子)》),而你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1.請你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單位提出。
2.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張愷琦、李培順
聯系電話:0760-87661812
單位地址:中山市橫欄鎮長安南路39號二樓
中山市橫欄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