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
營業執照名稱:中山市鴻磊紙品廠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2000MACAC12D58
經營者:謝燕兵
經營場所:中山市橫欄鎮貼邊村三隊東路內街100號首層之一
因中山市鴻磊紙品廠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本機關(單位)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或者擅自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由出版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權予以取締,沒收印刷品和違法所得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于2025年2月14日對你單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橫欄罰字〔2025〕第7-001號),已于2025年3月9日送達你單位,要求你單位于15天內,將罰款繳納至指定銀行各網點、廣東非稅收繳一體化系統,而你單位逾期未履行該義務。
現催告如下:
一、請你單位于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上述義務;如對履行該義務有陳述、申辯意見,請在該期限內向本機關(單位)提出。
二、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該義務的,本機關(單位)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人:梁容生(191211*****)、梁培南(191211*****)
聯系電話:0760-87668021
單位地址:中山市中山市橫欄鎮長安南路39號二樓
中山市橫欄鎮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