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關于印發《火炬開發區(中山港街道)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標準》的通知
音頻解讀:【音頻】關于《火炬開發區(中山港街道)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標準》政策解讀
我區修訂并印發了《火炬開發區(中山港街道)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標準》(中開管〔2022〕156號)(以下簡稱《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我區原施行的《關于提高火炬開發區高齡老年人津貼發放標準的通知》(中開管辦〔2018〕12號),下稱《原標準》)于2018年發布,已屆滿5年有效期,故對《原標準》進行修訂。
二、主要內容
本《標準》根據《中山市高齡老人津貼發放管理辦法》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對我區80周歲以上老年人發放政府高齡津貼。全文共四條條款,包括發放對象、發放標準、資金保障、其他事項(包括文件有效期、文件解釋單位)等內容。
發放對象:我區戶籍年滿80周歲以上老年人。
發放標準:按高齡老年人年齡分為三個檔次,一是80至8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二是90至99周歲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三是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資金保障:相應資金管理由區社區局負責,該項津貼所需經費全部由區財政資金支付解決。
其他事項:
1.本《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四年。
2.本《標準》由區社區局負責解釋。
三、問題答疑
(一)老年人戶籍在市內遷移如何領取高齡津貼?
辦理遷移當月,遷出地發放高齡老人津貼;遷入手續辦理完成后,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高齡老人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