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關于印發《火炬開發區促進征兵工作規定(2022)》的通知
我區印發了《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征兵工作規定(2022)》(中開管〔2022〕57號)。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說明
因《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征兵工作規定(2019)》(火炬黨政辦〔2019〕101號)有效日期至2022年1月1日到期,同時規定內的部分條款與目前最新政策有所變動,為進一步做好義務兵優撫安置工作,根據《關于做好我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的通知》(中民優字〔2018〕17號)和《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征集大學生士兵工作的通知》(中府辦〔2019〕16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對《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征兵工作規定(2019)》進行修訂,制定《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征兵工作規定(2022)》(以下簡稱《規定》)。《規定》修訂完成后,我部以征求意見稿的形式將《規定》發送區機關各大辦(局),并根據相關單位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同時通過火炬開發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最后沒有收到相關反饋意見,最終形成現在的《規定》。
二、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
1.《關于做好我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的通知》(中民優字〔2018〕17號)
2.《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征集大學生士兵工作的通知》(中府辦〔2019〕16號)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說明
《規定》在《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征兵工作規定(2019)》基礎上進行修訂,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1.節日慰問:春節、八一、中秋三大傳統節日,由區管委會慰問義務兵家屬,慰問標準為500元/人。”
2.服役期滿后安置:服役期滿退伍后,原則上不安置工作(除國家規定必須安排的以及大學畢業生除外),由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按當年中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規定標準發放退役士兵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在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入伍的非中山籍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并申請復學后,由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參照中山籍士兵標準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
3.大學生畢業生入伍安置:由我區征集入伍的大學畢業生,服役期滿退役后,征詢本人意愿,可招錄為區雇員或社區聘用人員,由我區統籌安排到各機關部門、事業單位及社區(小區)工作。
4.根據《廣東省大學畢業生入伍補助發放暫行辦法》規定,大學畢業生獎勵期限為2018年至2020年,因此對原《規定》第一條第二款第5項“對屬于我區征集入伍的大學以上畢業生,按碩(博)士畢業生每人3萬,本科畢業生每人2.5萬,專科畢業生每人2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取消。
中山火炬開發區武裝部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