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關于印發《火炬區引進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暫行辦法》的通知
我區修訂并印發了《火炬區引進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暫行辦法》(中開管〔2021〕63號)(以下簡稱新《辦法》),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說明
我區原施行的《火炬區引進應屆畢業生生活補貼暫行辦法》(中開管辦〔2017〕137號)(以下簡稱原《辦法》),于2017年9月印發,2019年3月12日第一次修訂,現該辦法已到期,故對原《辦法》進行修訂。
二、修訂主要內容
(一)增加補貼對象
原《辦法》補貼對象為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
新《辦法》補貼對象為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提高補貼標準
原《辦法》補貼標準為: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均補貼1000元/月,共補貼1年,共計1.2萬元。
新《辦法》補貼標準為:本科生,1250元/月,補貼1年,共計1.5萬元;碩士研究生,1250元/月,補貼2年,共計3萬元;博士研究生,2500元/月,補貼2年,共計6萬元。
(三)優化申請時間
原《辦法》申請時間為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前。
新《辦法》申報時間為4月15日前、7月15日前、10月15日前、次年1月15日前。
(四)調整有效期限
原《辦法》有效期為2年。
新《辦法》有效期為3年。
開發區組織人事辦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