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關于印發《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根據最新工作需要及有關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要求,我區修訂了規范性文件《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火炬黨政辦〔2019〕77號)。根據《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經市政府批準,我區于2017年5月3日制訂并頒發了《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開管辦〔2017〕70號)。
從完善中山健康醫藥產業鏈的現實角度來看,引進重要的檢驗檢測機構入駐有利于中山健康醫藥企業的生產經營,因此對該文進行修訂就顯得十分必要。
同時,按照《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發改價監〔2017〕1849號)規定,專項資金支持“不得與企業繳納的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因而需要對《中德(中山)生物醫藥產業園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最后,我區結合最新工作情況,修改了部分條款。
二、政策依據
1、《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動中山市與德國生物技術和醫藥經濟合作發展的實施意見》(中府〔2016〕128號);
2、《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發改價監〔2017〕1849號);
3、《中山市健康醫藥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2年)》(中府辦〔2018〕27號)。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1、創業扶持。對于博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按照項目注冊落戶2年內實繳注冊資金的10%給予創業扶持,單個項目最高支持1000萬元。
2、租賃補貼。對于新引進項目給予三年租金補貼,單一項目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300萬元;對于新建生物、化學藥物制劑合同生產和合同開發生產服務平臺(CMO/CDMO)項目,給予3年場地和儀器設備租賃租金補貼,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項目研發與產業化扶持。按照中國藥品注冊分類,對中藥和天然藥物、化學藥、生物制品1類新藥研發與產業化分階段給予支持,最高給予1100萬元資助;其他類別新藥研發與產業化最高給予500萬元資助。對取得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不含診斷試劑)注冊證書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對診斷試劑二類、三類注冊證書分別給予最高20萬、50萬元獎勵。對獲得美國FDA或歐盟質量指導委員會(EDQM)藥品注冊許可證的,給予每個產品最高一次性300萬元獎勵。
4、資質認證補貼。對首次獲得國內新版藥品GMP、GSP證書或獲得多證合一藥品生產、經營行政許可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獲得美國GMP認證、歐盟GMP認證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5、產業服務平臺建設資助。對公共服務平臺擇優給予租金、裝修、儀器設備購置及運營補貼資助。最多給予三年租金補貼,單一項目每年租金補貼不超過300萬元。裝修補貼每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藥品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給予裝修支持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儀器設備購置支持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平臺運營補貼最高不超過10年、每年不超過330萬元。對其他產業技術服務平臺、創業孵化服務平臺等重點服務平臺給予最高不超過3年運營補貼,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6、人才支持。對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總監及以上技術骨干給予租房補貼,每家企業原則上不超過5人,每人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元/月補貼,連續補貼三年;符合中山市1-7級高層次人才租賃中德產業園配套人才公寓的,給予租房補貼,每家企業原則上不超過10人,每人給予最高不超過500元/月補貼,連續補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