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圖解:一圖讀懂《中山火炬開發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移交工作方案》
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山火炬開發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移交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過程中,若有疑問可聯系區財政局,聯系電話:88282733。
中山火炬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
中山火炬開發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化管理服務移交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中山市委辦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山辦字〔2020〕18號)文件要求,為確保中山火炬開發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屬地移交工作順利完成,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是堅持屬地移交。區管委會是接收責任主體,各社區是負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管理的具體服務主體。二是堅持整體移交。以退休人員戶籍地為主,充分考慮退休人員實際情況,兼顧長期居住地、退休待遇領取地、企業所在地進行移交。三是堅持以人為本。落實政策,做好銜接,加強人文關懷,強化政策宣傳和輿論指導,營造良好氛圍,確保有序移交、平穩過渡。
二、移交對象
移交對象為國有企業尚未移交社會化管理的已退休人員。尚未移交社會化管理是指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人事檔案、黨組織關系其中一項或一項以上未移交的。
三、移交工作安排
國有企業充分了解并統計退休人員的移交意向,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意向地為中山火炬開發區的則按本方案內容執行,由國有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溝通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入開發區的工作事宜(詳見附件1);若開發區區屬企業退休人員移交意向地為其他省、市、鎮(區),由中山火炬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統籌區屬企業聯系移交意向地相關部門溝通,并按工作要求落實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出開發區區屬企業相關事宜。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工作由國有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統一對接,統一移交。退休人員移交到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后,由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按實際情況分配到具體社區進行管理,由社區與退休人員進行聯系對接,納入社區服務;黨員黨組織關系移交到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后,由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安排到具體的基層黨組織進行管理;人事檔案實行集中管理,統一移交到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
四、移交流程
(一)國有企業做好移交前準備工作
摸清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底數,編制擬移交人員名冊;妥善處理好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向退休職工開展政策宣傳,確定移交地;擬定移交方案(方案內容應當包括移交人數、黨員人數、檔案冊數、擬移交資產情況、時間安排、應急預案等內容);國有企業按要求準備好材料。國有企業可聯系開發區各社區,提供退休人員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查詢退休人員社會化情況。
(二)移交工作
國有企業向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提出移交申請, 就交接時間、交接手續等事項進行磋商,明確雙方權益義務。
(三)簽訂協議
國有企業與區管委會簽訂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協議。
(四)社會管理服務移交
國有企業憑移交協議到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進行備案,并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核對退休人員社保基礎信息。企業提交《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人員名冊》,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與企業核對無誤后,在名冊接收方處簽字蓋章予以確認。
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根據實際情況將退休人員分配到具體社區進行管理,由社區主動與退休人員聯系對接,社區在接收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信息之后,及時核對或通知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或授權委托人前來逐一核實信息內容,發放聯系卡。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原已由鎮區人社部門負責管理的,不再辦理移交手續,繼續由原渠道負責管理。
(五)人事檔案移交
國有企業將《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名冊》及退休人員檔案提交給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由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核對無誤后在《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名冊》上蓋章予以確認并接收。對于因歷史原因檔案資料整理不夠規范的,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溝通檔案接收條件,由企業填寫《轉移檔案材料清單》,移交雙方簽字確認,明確雙方責任。國有企業退休人員檔案原已由鎮區人社部門負責管理的,不再辦理移交手續,繼續由原渠道負責管理。
中央、省駐中山企業、市屬國有企業已故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資料移交到市檔案館,按照《中山市國有企業已故人員檔案移交工作指引》辦理。(聯系部門:收集管理部,聯系電話:0760-88329496 )
開發區區屬企業已故退休人員人事檔案資料移交到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進行統一管理,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溝通接收條件及流程,按相關工作要求辦理移交手續。
(六)黨員組織關系接轉
按省統一指引辦理
(七)資產移交
國有企業與資產所在地鎮區指定的部門協商將專用于退休人員的服務場所、活動場所、設備設施等,能夠分割移交的,無償劃轉給鎮區和社區;確實難以分割移交的,協商調換使用等方式處理。若資產移交意向地為中山火炬開發區,需開展移交工作的,區住建局協助國有企業對屬于區市政公用的活動場所、活動設施進行移交。屬于國有企業自有的服務場所、活動場所、設備設施的,由國有企業與社區協商移交處理。
(八)銜接社保機構
社區及時將接收的退休人員基本信息函告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有效銜接社會保障管理服務。
經集中完成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新增的退休人員不再簽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協議,納入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常態化移交和社會化管理工作程序,由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負責開設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對外辦事窗口,落實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常態化移交工作。
五、移交工作時間安排
(一)6月中旬前國有企業完成對退休人員基本信息進行采集確認。核準移交人數、移交地等信息,妥善處置統籌外費用、社會保險接續等工作,整理人事檔案及梳理劃撥資產、需安置從事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的職工等移交事項清單,擬定移交方案。
(二)8月底前完成社區管理服務交接,由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進行交接。接收地為中山火炬開發區的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工作應于8月底前完成,由國有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進行移交,退休人員檔案按國家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規范整理,按現狀進行移交。
(三)8月底前完成接收地為中山火炬開發區的退休人員黨員組織關系交接。由企業與區組織人事辦進行對接,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黨員關系轉接手續。
(四)12月底前完成資產資料交接。
(一)區財政局負責加強相關方面的溝通協調,督促落實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經費保障;
(二)區公資公司負責統籌做好開發區區屬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出工作,加強相關方面的溝通協調及區屬企業相關工作,督促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
(三)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負責指導做好移入地為中山火炬開發區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接收工作、退休人員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管理工作、指導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管理工作、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政策落實工作、退休人員醫保轉移接續及保障工作,繼續做好在管的區屬企業離休人員等的服務工作等;
(四)區黨政辦協助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移交管理工作;
(五)區社區局開展管理服務、推進社區治理;會同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負責指導社區做好移交場所設備接收、資產登記、開放運行和管理維護等工作;
(六)區衛計局負責指導做好退休人員相關健康服務,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七)區宣傳辦負責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政策宣傳和解讀工作,做好有關單位和社區的政策宣傳工作和退休人員的思想工作等內容。
(八)區綜治維穩辦負責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維穩工作,維護秩序穩定。
七、移交退休人員費用工作
根據《中共中山市委辦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山辦字〔2020〕18號)文件要求,鎮(區)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會化管理時,按照每人3000元的標準,由所在地鎮區向企業一次性收取,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區財政局統籌落實補助收支工作。
根據《中共中山市委辦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山辦字〔2020〕18號)文件要求,國有企業對退休人員現有統籌外費用進行認真清理、分類處理,不再新增統籌外項目,原則上不再提高發放標準。已實施企業年金的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對符合有關規定的現有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可一次性計提或分年度計提,按現有方式發放。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人事檔案及黨員組織關系移交后,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相關費用支出仍由各國有企業按現有方式負責。
附件:1.中山火炬開發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流程
4.轉移檔案材料清單
5.中山市國有企業已故人員檔案移交工作指引
6.火炬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人員情況表
7.各鎮區牽頭部門工作人員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