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將《中山火炬高新區關于加快新質生產力培育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7月3日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聚力打造全市創新發展主引擎,現設立最高1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火炬高新區創新發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激活企業創新主體活力
二、加快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四)孵化載體企業培育。支持孵化器高質量發展,聚焦新質生產力培育,認定一批產業領域聚焦、專業能力凸顯、示范效應明顯的高質量科技企業孵化器,對被火炬高新區評價為優秀的市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運營主體,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五)支持科技成果落地轉化。對獲全國顛覆性技術創新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優勝獎及以上獎勵的項目,新落地火炬高新區開展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經評價單個項目最高扶持200萬元。
(六)支持開放共享科研儀器設備。鼓勵火炬高新區財政支持建設的重大科創平臺開放共享科研儀器設備,打造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試點平臺,賦能科技企業。火炬高新區內企業可以優惠價格使用共享設備。
三、支持科創企業融資發展
(七)科技信貸貼息。支持金融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給予獲得科技信貸企業利息資助,按照企業實際支付利息最高不超過50%的比例給予貼息,單個企業最高100萬元。
(八)科技企業股權融資獎勵。對獲得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進行支持,對累計獲得股權融資500萬元以上的科技型企業,按照實際股權融資金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50萬元。
四、提高知識產權創新水平
(九)高水平知識產權資助。對獲得中國專利獎或中國外觀設計獎的企業,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獲批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最高獎勵25萬元。
(十)標準化資助標準。對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的企業(組織),給予最高20萬元資助;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的企業(組織),給予最高15萬元資助;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的企業(組織),給予最高10萬元資助;每主導制定一項廣東省地方標準的企業(組織),給予最高5萬元資助。單個企業(組織)最高資助100萬元。
五、附則
本政策措施適用于火炬高新區統籌區域,包含中山港街道和民眾街道。本措施由區科創發展和投資促進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分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此前政策與本政策不一致或重復的,按照“從新、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本政策部分措施可與市級同類科技政策疊加覆蓋,相關措施根據當年財政預算適時開展專題申報,具體以申報指南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