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中山火炬開發區關于進一步推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的實施辦法》(2021年修訂)政策解讀
區機關各大辦(局)、各大總(集團)公司、各行政事業單位、各社區及有關單位:
《中山火炬開發區關于進一步推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的實施辦法》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聯系,聯系電話:85312061。
中山火炬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10月13日
中山火炬開發區關于進一步推進就業創業
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的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晉升工作的總體要求,全力促進我區形成以崇尚就業創業、崇尚技能為榮的思想意識,調動全區人民就業創業積極性、參加職業技能提升的主動性,形成政府激勵、社會支持、勞動者參與的新機制,推動我區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再上新臺階,現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就業創業培訓扶持對象
1.就業獎勵對象:具有本區戶籍,男性18周歲至60周歲;女性18周歲至50周歲的勞動者,以及包含未可領取養老金且愿意繼續工作的50-55周歲女性離退人員,且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者(含規范就業和靈活就業)和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2.創業獎勵對象:具有本區戶籍(允許30%的非本區戶籍人員入孵創業),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獲相應的獎勵(創業者及其帶動居民就業的補助,必須及時在社區辦理申報手續,一年后兌現)。
3.培訓學歷獎對象:具有本區戶籍(集體戶籍除外),男性18周歲至60周歲;女性18周歲至50周歲的勞動者,以及包含未能領取養老金且愿意繼續工作的50-55周歲女性離退人員。
二、就業創業培訓扶持政策
(一)就業獎勵
具有本區戶籍,且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者(含規范就業和靈活就業)和其他就業援助對象,沒有違反國家、省、市等信訪管理政策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每人每月獎勵200元。
1.45歲至60歲的男性、40歲至50歲的女性股民以靈活就業的方式實現就業的(如不能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但以靈活就業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
2.就業援助對象,包括殘疾人、低收入人員、低保人員、重點優扶對象、吸毒解戒人員、軍烈屬等人員,以各種方式實現就業的(如不能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但以靈活就業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
3.部分50-55周歲女性人員離退后,未可領取養老金但仍被用人單位返聘的人員。
4.公務員、事業編制、工勤等人員不享受就業獎勵。
(二)社區工作坊補貼
1.就業補貼。本區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在社區工作坊工作且遵守管理制度,社區工作坊可為他們申請就業補貼,每人每月400元。
2.社區工作坊崗位補貼。能安置本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含未可領取養老金,且愿意繼續工作的50-55周歲女性退休人員),經營規范,遵守工作坊管理規定的,社區工作坊每招用一名可獲得每人每月250元崗位補貼。
(三)創業補助
具有本區戶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獲相應的獎勵(創業者及其帶動居民就業的補助,必須及時在社區辦理申報手續,一年后兌現)。
1.自主創業一年以上,可一次性獎勵3000元,屬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畢業當年起5年內創業的,在原獎勵的基礎上增加2000元。創業內容包括:工業、商業、服務業等以領取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為符合條件;種植業以同一戶口簿為基本單位,承包30畝土地以上為符合條件。
2.新創辦的單位能帶動一名本區戶籍居民就業滿一年以上(不含創業者、承包者直系親屬)的,按每年每人一次性獎勵單位500元。
3.其它創業扶持政策。其它詳見本辦法附則文件中的《中山火炬開發區創業工程實施辦法》。
(四)教育培訓獎勵
1.基礎文化知識培訓。本區戶籍人員,在職期間報讀高中、技校或中專的,且通過考試獲得相應的畢業證,給予每人一次性獎勵2000元。
2.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獎勵。本區戶籍人員,參加自費或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為:獲得初級工(含專項)技能證書獎勵500元;獲得中級工以上技能證書的獎勵1000元,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當年不得重復享受。(注:申請獎勵的有效證書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職業資格技能證書,以及我區《技能培訓項目目錄》所涉及的技能證書),如當年獲兩級別工種技能培訓證書的,按較高級別證書獎勵;如次年申請人再經培訓鑒定獲得其它工種證書的,可按標準再獲一次性獎勵。
3.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已簽訂培訓協議的培訓機構,根據區每年的培訓計劃,落實對本區戶籍人員或在職員工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經考核,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給予培訓機構一次性的培訓、鑒定補貼,補貼標準按廣東省技能晉升培訓補貼項目及標準目錄執行。參訓人員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費培訓,當年不得重復享受。
4.在本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組織或支持在職員工進行技能晉升培訓,獲得緊缺適用技能人才補貼工種目錄范圍內的高級工及以上證書的,對獲證高級工每人1000元、技師(高級技師)每人1500元的標準補給企業,如省市層面有相關政策補貼,不予重復發放。
5.學歷教育獎勵。屬本區戶籍低保家庭的,其成員可享受學歷教育獎勵:
(1)通過高考考上大專以上院校全日制(脫產)學習的,其中在國家重點本科院校就讀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的,每個學生每年由區給予9000元的學費補貼;在一般院校就讀全日制本科學歷以上的,每個學生每年由區給予全日制7000元的學費補貼;就讀大專學歷的,每個學生每年由區給予5000元的學費補貼。
(2)對于通過函授、夜大、電大、網絡教育、自考等成人教育方式(非脫產):獲得大專學歷的,每人一次性獎勵6000元;獲得本科以上學歷的,每人一次性獎勵9000元。
(3)其它。詳見本辦法附則文件。
(五)安置獎勵
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可獲相應的獎勵。
1.中小微企業(個體私營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公司、社區工作坊除外)。
①當年新招用一名本區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②當年每新招一名本區戶籍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對用人單位繳納部分進行補貼,補貼享受期最長一年。
2.其它補貼。詳見本辦法附則中的《中山火炬開發區鼓勵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
(六)責任獎勵
對于完成考核任務的社區、股份合作經濟組織班子,區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辦法如下:
1.帶股聯社社區的獎勵基礎數分兩類,第一類為就業年齡段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社區,包括張家邊、聯富,基數為6萬元,第二類為就業年齡段人數在5000人以下的社區,包括六和、城東、海濱,基礎數為5萬元;不帶股聯社社區獎勵基礎數也分兩類,第一類為居民較多的中山港社區,基礎數為3萬元,第二類為居民較少的博凱社區,基礎數為2萬元。量化考核總分70分以下的社區不給予獎勵;70分(含70分)-80分的按獎勵基礎數的70%獎勵;80分(含80分)-90分的按獎勵基礎數的80%獎勵;90分(含90分)-99分的按獎勵基礎數的90%獎勵;100分的按獎勵基礎數的100%獎勵。
2.提升就業率獎勵金額,帶股聯社社區的居民就業率目標數為80%以上,在80%的基礎上每提高1%獎勵2000元;不帶股聯社社區的居民就業率目標數為92%以上,在92%的基礎上每提高1%獎勵2000元。
(七)促進就業創業工程經費
用于開展區內促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的相關工作經費,若涉及中央、省、市下撥的專項資金不足時,依本辦法向區黨工委申請在就業創業、職業技能培訓預算中列支。
以上各項獎勵,應按相應的申請時間要求辦理申報手續,需經社區加具意見和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審核,并區促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領導小組(管委會代章)審批。
三、建立機制
(一)組織協調機制
1.區促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領導小組是常設工作機構,由區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區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財政局、黨政辦、紀工委、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社區工作和社會事務局、宣傳辦(文體教育局)、市場監督分局、公安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團工委、婦聯、總(集團)公司及社區等單位的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具體負責統籌和協調全區居民就業創業工作。
2.各行政事業單位、各大總(集團)公司(含屬下分支機構)及其隸屬管理的企業,指定一名班子成員負責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并安排專職部門和人員進行跟蹤落實。
3.社區工作機構。各社區成立促進居民就業創業工程工作小組及辦公室,并設立居民就業創業服務平臺,要有一名社區領導班子成員負責,并配置足夠的專職人員開展促進居民就業創業工作。
(二)財政投入機制
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是當前和今后的一項重要工作,為激勵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確保我區就業創業工程的有效推進,區黨工委、管委會將把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所需費用無條件納入財政預算。
(三)考核檢查機制
1.考核對象。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各大總(集團)公司、社區班子。
2.考核標準。凡是沒有完成區黨工委年度下達的工作任務和指標的,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各大總(集團)公司在評優創先、鼓勵、獎勵中實行一票否決,并全區通報。對于社會經濟實體和企業,達不到上述用人指標數的,不能評為區屬文明單位。對于社區班子連續兩年不能完成區管委會下達的就業創業指標任務的,一般的社區主要負責人要作書面檢討,嚴重的需引咎辭職。
3.考核依據。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履行的義務,因此考核各行政事業單位、各類企業的招聘本地居民的就業比例,主要以參保比例考核為準。
4.考核部門。考核工作由區促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負責,按照《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居民就業創業工作考核辦法》對相關部門(單位)和社區進行考核,區紀工委、組織人事辦(人社分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協助跟蹤核實。
(四)宣傳教育機制
1.區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就業創業工程的相關政策進行宣傳教育,對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廣泛宣傳,對就業創業的先進典型進行針對宣傳。
2.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能特點,對涉及就業創業的工作動態和措施做法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由辦公室進行宣傳發布。
3.區委宣傳部門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就業創業工程的宣傳,免費提供宣傳發布平臺。
(五)群眾監督機制
1.監督范圍。凡屬本辦法規定的獎勵項目都列為被監督范圍。
2.監督方式。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所有涉獎項目,被群眾舉報弄虛作假,欺騙就業創業獎勵資金的,經查屬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責任人初犯的,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給予警告處理,并扣發當年年終獎金;再犯的,對其進行撤職查辦,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舉報監督獎勵。對群眾舉報情況查實,一次性獎勵舉報群眾300元。
四、附則
《中山火炬開發區創業工程實施辦法》(附件1)、《中山火炬開發區社區居民教育獎勵實施辦法》(附件2)、《中山火炬開發區社區工作坊就業獎勵實施辦法》(附件3)、《中山火炬開發區扶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實施辦法》(附件4)、《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居民就業創業工作考核辦法》(附件5)、《中山火炬開發區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附件6)及其它與就業創業相關文件都作為本辦法的補充文件,上述文件實施后,原中開管辦〔2017〕181號文停止執行。
本辦法由區促進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自2021年1月1日實施,有效期3年。
附件:
1.中山火炬開發區創業工程實施辦法
2.中山火炬開發區社區居民教育獎勵實施辦法
3.中山火炬開發區社區工作坊就業獎勵實施辦法
4.中山火炬開發區扶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實施辦法
5.中山火炬開發區促進就業創業工作考核辦法
6.中山火炬開發區就業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7.中山火炬開發區就業創業資金申請及支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