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企業: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我區企業持續擴大規模、提升科技創新活力,根據《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及“瞪羚”企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開管〔2021〕20號),現啟動2022年度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認定及專項扶持資金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條件
(一)領軍企業認定對象
領軍企業是指經我區認定在經濟規模方面具有領先地位的企業。
(二)領軍企業認定標準
1.在我區辦理工商及稅務登記的制造業企業。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國家級研發平臺;
(2)獲得中國名牌產品稱號;
(3)中國馳名商標;
(4)參與一項以上國際標準制定或主導一項以上國家標準制定;
(5)獲得市級以上政府質量獎。
3.2022年度合并下屬子公司主營收入50億元以上(子公司需在中山注冊且為絕對控股的下屬機構)。
二、獎勵條件及標準
(一)領軍企業獎勵方式
專項資金采用事后獎補方式對當年新認定的領軍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領軍企業獎勵標準
對于領軍企業,2022年銷售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200億元、300億元、400億元、500億元的,分別獎勵300萬元、500萬元、750萬元、1000萬元、1250萬元、1500萬元。
三、申報流程及材料
(一)同時符合申報條件和獎勵條件的企業根據通知要求在中山火炬開發區經濟科技信息綜合服務平臺(網址:http://125.91.112.10:9000)填報相關申請,選擇“084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認定扶持資金申請”欄目。經火工集團、健康基地集團、張企集團等區屬總公司和區科促局審核后打印申報資料提交區屬總公司,由區屬總公司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出具《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推薦信息表》交至區科促局工信辦。
(二)申報企業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
2.企業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納稅申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3.承諾書;
4.《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資金申請表》;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區科促局委托專家根據認定條件和要求對區屬總公司推薦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審查通過的企業形成領軍企業擬認定名單報送給區管委會初審。
(四)經區管委會初審后的領軍企業認定名單在區管委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則報送區管委會最終審定,下達認定通知并撥付獎勵資金。
四、時間安排
企業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8日,區屬總公司審核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5日。
五、其他事項
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其領軍企業資格,且3年內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相關申請,并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各主管單位或區科促局。
六、聯系方式
領軍企業認定咨詢電話0760-88283633。
附件:1.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及“瞪羚”企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開管〔2021〕20號)
2.2022年度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認定及扶持資金申報書提交指引
3.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資金申報表
4.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申報承諾書
5.中山火炬開發區領軍企業推薦信息表
中山火炬開發區科創發展和投資促進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