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國資委轄下國有全資企業中山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產權交易中心)屬于公共資源業務板塊之一,負責國有產權公開交易業務。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7]97號)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201號),努力實現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斷提高公共資源交易效益,維護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現狀分析及思路目標
產權交易中心經中山市人民政府批示同意,以企業投資建設運營的社會化交易平臺身份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公有產權交易業務。以“管辦分離、統一平臺、強化監管、整合優化”為工作目標,平穩有序推進產權交易中心整合納入全市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現階段,產權交易中心已完成與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信息對接,實現交易信息交換共享。產權交易中心按照國家、省、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規定、產權交易相關法律法規等依法依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逐步形成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二、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1、完成交易信息數據報送。產權交易中心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發的“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綜合交易項目交易業務系統”按照國家公共資源交易數據規范標準錄入項目掛牌信息、項目交易結果信息,以此將產權交易中心交易信息數據推送至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及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公共資源交易欄目。
2、完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有產權交易”專欄建設。相關項目信息按照公共資源相關規定要求同步發布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有產權交易”欄目,對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職能等信息向社會公布。
3、開展業務系統對接與應用的可行性分析,擬定產權交易中心依托和使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交易業務系統實現項目交易的進場受理、公告發布、競價結果等環節有關工作。目前正在開展可行性分析工作,經分析可行后將進一步開展雙方系統數據對接開發工作,促進產權中心相關項目交易在全市統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上實現全流程實時監控管理。
三、組織保障和監督考核
1、組織保障。在市國資委的監督指導下,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產權交易中心均將產權交易納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整合工作列入本年度重點工作,圍繞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總體目標有序推進整合工作。
2、監督考核。一方面產權交易中心通過“中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綜合交易項目交易業務系統”按照報送標準報送交易信息數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產權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設置角色和分配使用權限,由產權中心相關負責人對錄入項目信息進行核對,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相關負責人進行確認后發布,交易信息數據報送全過程接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監督管理;另一方面產權交易中心數據統一報送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經其整合后統一推送至廣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數據報送標準及時效性受市、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