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細則〉的通知》(中發改重點〔2020〕447號),為持續緩解新冠肺炎疫情對中小微企業主帶來的影響,對承租市屬國有全資控股企業及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并從事實體經濟活動的中小微企業主,年度租金減免期限合計為3個月。
經梳理,對符合租金減免條件的租戶進行補充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760-88368096、88368063
公示時間:2020年9月24日-2020年9月30日
中山市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