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中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標桿示范認定與獎勵實施細則
近日,《中山市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標桿示范認定與獎勵實施細則》出臺,這是《中山市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相關的配套細則中一項。
《實施細則》明確了制造業企業數字化智能化標桿示范認定與獎勵的資助范圍、資助要求、認定要求、申報流程及要求等。同時明確目標:力爭到2025年,打造40家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60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推動40家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建設。
標桿將通過選拔產生,按照“先入庫、后資助”的方式開展獎勵申報。每年認定不多于10家數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廠,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每年認定不多于15個數字化智能化示范車間項目,每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每年評選不多于10個工業互聯網標桿示范項目,每個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目前,中山市聯合中國工業互聯網研究院(廣東分院)、電子五所(賽寶)、廣東省工業互聯網產業聯盟、中山市企業全生命周期公共技術服務平臺聯合會等,成立了“中山市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發展標準化工作組”。工作組將圍繞數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資源共享、網絡協同等維度編制標準,通過引入國家、省級資源,指導中山企業開展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為中山選拔標桿示范企業進行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