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中山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如有問題,請徑向我局反映。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5日
(聯系人:侯國強、陳
俊,聯系電話:88306740)
中山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市工藝美術行業發展,加快工藝美術人才選拔培養,根據國務院《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廣東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規定》(粵府令第94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科學規范的原則,每四年評審一次。
第三條 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實施。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的組織申報工作。
第二章 申報條件和材料
第四條 申報市工藝美術大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藝德。
(二)專業從事傳統工藝美術創作設計和工藝制作15年以上,且在中山工作滿5年。
(三)已取得工藝美術類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滿1年或已取技能鑒定技師以上(含技師)等級滿1年或以上。
(四)有豐富的創作經驗和較高的藝術修養,技藝全面、精湛,掌握獨特技藝或絕技,敢于創新,在國內外享有聲譽。
(五)藝術成就卓越,在傳統工藝美術產業的發掘、繼承、保護、創新、發展及人才培養等方面有較大貢獻。
第五條 申報者雖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條件,但能達到其他四項條件,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一)技藝高超,作品曾獲得省級以上(含省級)政府部門獎項,或獲得國家級協會等社會團體工藝美術類二等獎以上或省級協會工藝美術類一等獎以上的。
(二)作品具有鮮明藝術風格,被國家級、省級、市級博物館、美術館收藏。
(三)有特殊貢獻和重大影響,申報者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勞模、先進工作者稱號或其他市級以上(含市級)政府部門的傳統工藝美術相關類別榮譽稱號。
第六條 申報中山市工藝美術大師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和作品:
(一)中山市工藝美術大師申報表。
(二)從事傳統工藝美術的經歷、職稱、業績、成果、作品獲獎、帶徒授藝等相關證明。
(三)代表作品(包括作品簡介、照片、作品實物,以下簡稱“申報作品”)1至3件(套)。
申報作品確為本人創作且無模仿,移植名畫和攝影作品以及文物復制品除外。
第七條 申報者向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和申報作品等進行初審,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推薦。
第八條 不具備傳統工藝美術技藝實際操作能力或脫離傳統工藝美術創作,專職從事理論研究、教學、行政和企業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員,及已獲得中國、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不參加評審。
第三章 評審機構
第九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成立本屆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具體承辦市工藝美術大師的評審。
第十條 評委會建立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專家組,評審專家組應統籌考慮不同工藝美術品種,具有代表性。
第十一條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入選評審專家組:
(一)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或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
(二)工藝美術相關專業院校的教授、學者。
(三)具有工藝美術相關專業的高級職稱的專家;
(四)工藝美術行業及有關部門的知名專家。
(五)具有工藝美術行業技師職業資格的專家。
第十二條 評審專家組應為9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分為雕塑陶瓷組、工藝雕刻組、工藝美術組三個專業組別。每個專業評審組為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具體人數由評委會根據市工藝美術大師申報人數確定,其中廣東省工藝美術大師、高級工藝美術師以上評委所占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三條 申報本屆工藝美術大師者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評委會和專業評審組的評委。
第四章 評審內容和程序
第十四條 評審應注重申報作品的藝術質量和技藝水準。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申報作品的技藝水平,包括作品的技藝、造型、構思、風格,屬于傳統工藝美術技藝手法制作,充分發揚和提升地方民間特色,技藝手法體現技藝傳承與絕技傳承的獨特性。
(二)為恢復、發展傳統工藝美術品種,特別是瀕臨失傳品種做出的貢獻。
(三)為發展廣東省、中山市傳統工藝美術產業作出的經濟貢獻。
(四)申報者在行業中的知名度,作品獲獎、作品展覽(作品研討會、作品陳列館)、理論、科研成果、榮譽稱號等情況。
第十五條 評審專家組根據評審結果推薦市工藝美術大師入圍名單,報評委會審核,由評委會提出市工藝美術大師建議名單。
第十六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市工藝美術大師建議名單及其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
第十七條 經公示無異議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建議名單報市政府批準,由市政府授予“中山市工藝美術大師”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申報者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進行申報的,取消評審資格。
第十九條 申報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市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報請市政府予以撤銷,收回資格證書。
第二十條 參與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的評委應嚴格保守秘密,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客觀公正、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自覺遵守評審工作紀律。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評委資格:
(一)評審期間向外界透露評審情況的。
(二)為申報者許諾、游說,產生不良影響的。
(三)其他影響評審公正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參與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嚴于律己、公正廉潔,嚴格按規定開展評審工作。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者收受賄賂的,將依法依規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工藝美術品種包括工藝雕塑、雕刻、刺繡和染織、織毯、抽紗花邊和編結、藝術陶瓷、工藝玻璃、漆器、工藝家具、金屬工藝和首飾、其他工藝美術類。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為3年。原《中山市工藝美術大師評審試行辦法》(中經信〔2012〕614號)同時廢止。
附件:傳統工藝美術主要品類
附件:
傳統工藝美術主要品類
一、工藝雕刻類
玉器:翡翠、白玉、瑪瑙、南方玉、岫玉、珠寶石等。
木雕:金漆木雕、紅木雕刻、黃楊木雕、樟木雕刻等。
石雕:各類石雕。
其他雕刻:猛犸牙雕、磚雕、竹雕、根雕、灰塑等。
二、刺繡類
廣繡、蘇繡、香繡等。
三、藝術陶瓷類
陶瓷:瓷塑、廣彩、青花、通花瓷等。
陶器:陶塑、紫砂(紅泥)陶器、各種刻花和剔花陶器等。
其他藝術陶瓷:瓷板畫、刻瓷、嵌瓷、陶瓷微雕/微書等。
四、編織工藝類
藤編、葵編、竹編、紙編、草編等。
五、工藝家具類
硬木家具、鑲嵌家具等。
六、其他工藝美術類
人造花:絹花、紙花、絨花等。
手工玩具:竹玩具、木偶、泥塑、軟質玩具等。
工藝畫:工藝畫、木版年畫、剪紙、銅鑿剪紙等。
燈色:秋色、紙(布)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