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本)的通知》(粵工信技改函〔2022〕7號,附件1)、《中山市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中工信規字〔2023〕2號,附件2)、《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函》(粵工信技改函〔2025〕13號,附件3)等文件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算項目和支持項目應具備的條件
(一)項目實施地在中山市境內,并已取得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
(二)項目行業類型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制造業”行業。項目單位為制造業企業,其主營業務須為制造業,經營活動正常,財務狀況良好,不存在重大經營風險且未被列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項目投資應按規定納入廣東省制造業投資統計。
(三)項目符合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方向。重點遴選先進制造業項目,支持各地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和特色,因地制宜、分類施策,聚焦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積極引進產業帶動性強、技術水平先進、綠色低碳的先進制造業項目。
(四)項目立項和“十四五”期間完成總投資須10億元以上,且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完成總投資額8億元以上。項目建設地發生變更的,按項目最終實際建設地申報條件和標準執行。
(五)項目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相關發展建設規劃、產業政策、市場準入標準等國家和省相關領域政策規定,以及環保、節能、安全、土地等有關政策法規要求,項目不存在未按規定辦理節能審查、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或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的情形。項目單位近3年內在質量、環保、安全等方面未發生重大事故;項目申報至公示期滿期間,經查詢不存在“信用中國(廣東)”網站(https://credit.gd.gov.cn)失信懲戒主體名單企業的情形。
(六)項目及申報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未獲得過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財政資金的支持。
二、支持方式及標準
根據符合條件的制造業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不超過2%的比例,并扣除以該測算項目為依據獲得過的投資獎勵資金后,對申報項目予以事后獎勵。獎勵資金額度根據省切塊資金額度按照因素法確定。
三、申報材料要求
請各鎮街及時組織轄區內立項總投資10億元以上制造業項目開展測算工作(請各單位結合申報要求和項目實際情況開展申報),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申報材料(附件4)。
(一)測算和支持項目申請報告(附件4-1)。包括項目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實施情況、項目效益情況等內容。
(二)測算和支持項目承諾書(附件4-2)。包括材料真實性、項目合規性,項目及申報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未獲得過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財政資金的支持,項目單位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信用狀況良好,無嚴重失信行為,近5年來在專項資金申報、管理、使用過程中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情況的承諾。
(三)測算和支持項目基本情況表(附件4-3),明確項目所屬十大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范圍的具體集群,以及項目單位是否屬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鏈主”企業及其具體類別。
(四)測算和支持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測算和支持項目實施地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審批和備案等立項文件。測算項目按規定需要進行環評、節能審查、安評及安全生產驗收、施工許可等必要審批(審查)手續的項目,需提供相關的完備手續(無需相關手續的項目需企業參照承諾書(附件4-4)做出說明)。
(六)具備與所申報項目相關合規的用地和規劃選址文件(以下復印件提供其中一項即可:(1)若項目建設租賃廠房的,提供土地及廠房租賃合同等資料的復印件;(2)若項目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且沒改變用地性質的,無需規劃選址意見,提供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復印件;(3)若項目有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提供復印件)。
(七)屬于續報,且以往依據該項目獲得過投資獎勵資金的測算和支持項目,本次可不用提交第(四)、(五)、(六)項材料。
(八)項目按規定申報廣東省制造業投資統計相關材料(“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206 表)。
(九)測算和支持項目本次申報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包含項目實際完成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在內的專項審計報告(附件4-5)、實際固定資產投資明細清單(附件4-6)和相關憑證(含發票、付款憑證、合同等)。申請獎勵的固定資產投資額以發票等合法票據的時間為準,進口設備以海關進口報關單時間為準,票據不含稅,遵循發票金額與付款金額從小原則。發票的開票時間、進口設備海關報關單時間在 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固定資產投資包含設備、廠房等基礎設施,須符合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范圍。土地資產和非生產性交通運輸設備不計入測算和獎勵范圍。因固定資產投資形成的稅款不計入測算和獎勵范圍。
(十)測算和支持項目建設現場施工進度、廠房、設備(含銘牌)等能證明項目投資真實性的圖片資料。
(十一)其他佐證材料。
材料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必須編制頁碼、目錄,裝訂成冊(膠裝),加蓋公章(含騎縫章)。申請材料內容應當真實、規范、完整、清晰,提供相關憑證復印件的,要注明“與原件相符,對其真實性負責”相關字樣。
四、其他說明
(一)申報單位應于2025年4月30日前在數字工信平臺初審企業提交申報材料并將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報送至所在鎮街工信主管部門,電子版同步在省工信廳“數字工信”平臺進行線上填報(網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或通過訪問“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門戶網站”(https://gdii.gd.gov.cn/),在首頁點擊“數字工信公眾服務”進入,在線提交申請資料截止4月30日,逾期申報將不予受理。
(二)請各鎮街加強項目審核,對項目及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于2025年5月9日前在“數字工信”平臺審核企業項目申報材料,重點審核材料的完整性、準確性,并將項目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和測算項目匯總表、支持項目匯總表(附件5、附件6,須加蓋鎮政府或部門公章)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術改造投資科。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依據項目情況進一步組織專家評審及現場核查,請各鎮街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四)政策實施期滿后,省工信廳將根據測算項目的“十四五”期間投資完成情況進行清算,對未按規定完成投資的納入臺賬管理的測算項目所獲取的投資獎勵資金,省財政予以清算收回,具體清算辦法按《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資金清算辦法〉的通知》(粵財工〔2024〕108 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各鎮街要通知項目單位及時提交前期已完工的支持項目驗收(完工評價)申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組織項目驗收工作。
附件: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本)的通知(粵工信技改函〔2022〕7號)
2.中山市省級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制造業投資獎勵)管理實施細則(中工信規字〔2023〕2號)
3.《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的函》(粵工信技改函〔2025〕13號)
4.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和支持項目申請材料
5.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測算項目匯總表
6.2026年廣東省制造業當家重點任務保障專項資金普惠性制造業投資獎勵支持項目匯總表
中山市制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4月7日
(聯系人:黃先生,聯系電話:0760-88329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