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省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粵工信工業互聯網函〔2023〕26號)等精神,按照《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部署要求,現啟動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診斷、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診斷和評估的對象
屬于中山市智能家居行業(包括家電、燈飾照明、鎖具等核心產業及關聯配套產業),且參與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的中小型制造業企業。診斷、評估對象已進行項目備案。
二、提供診斷評估服務的單位
提供診斷、評估服務的單位是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認定的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綜合型服務機構、診斷服務機構。
其中,綜合型服務機構提供事前診斷、事后評估服務;診斷服務機構提供事前診斷服務。
三、第一階段診斷和評估服務的工作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體診斷和評估服務實施時間由診斷或評估單位對接企業安排。
四、費用說明
根據國家、省、市城市試點的有關要求,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城市試點企業數字化改造項目診斷咨詢服務和成效評估。參與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項目企業(診斷評估對象)的診斷、評估服務(服務范圍見附件)費用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政策要求給予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診斷、評估對象自主選擇診斷、評估單位開展診斷或評估工作。
(二)診斷單位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2024年版)》《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診斷評估工作指引》等標準規范(以下簡稱標準規范),綜合采用企業自評、現場調研、訪談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對企業的研、產、供、銷、服、管等全環節進行診斷評估,確定企業數字化水平等級,按照“一企一檔”原則出具診斷報告,指出企業在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面臨的生產經營痛點及短板等,明確企業改造前數字化水平。
(三)評估單位根據標準規范,對企業的數字化改造進行成效評估,按照“一企一檔”原則出具成效評估報告,明確企業改造后數字化水平。
六、其他要求
(一)各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行業型服務商(數字化牽引單位)要積極跟進診斷和評估過程,促進業務對接,摸查匯總企業改造前診斷、改造后評估需求清單(詳見附件5),協助解決診斷評估服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二)診斷、評估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診斷、評估工作過程中嚴格執行保密責任,保護企業的商業和技術秘密,未經授權不得使用、披露。
(三)診斷、評估對象積極參與診斷評估宣講、培訓、對接等相關活動,配合現場診斷評估工作,提供所需的文件資料、數據信息、場地和辦公用具,并如實對診斷評估單位進行滿意度評價。
附件:1.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診斷和評估工作指引
2.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診斷報告
3.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估報告模板
4.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和評估服務工作流程確認表
5.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診斷和評估服務需求清單
6.中山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診斷和評估服務單位簡介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4日
(聯系人:陳藝,聯系電話:8830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