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文字】《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逕與我局財務科聯系。
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22日
(聯系人:鐘潤洪、徐子三,電話:88329831、88315074)
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023年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是指市政府在市財政預算中安排,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統籌管理、用于支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依規、公正透明、合理分配、注重績效、加強監督原則,突出重點,擇優扶持,統籌兼顧,實行自愿申報、項目庫管理、專家評審、科學決策和績效評價制度。
第四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根據專項資金使用范圍,設立專項資金子項目,制定各子項目配套實施細則,明確申請條件、扶持標準、支持方式等內容。已有相關政策文件作出明確規定的可不再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條專項資金績效目標。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提升優勢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一批產業生態引領作用的領軍企業、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促進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提升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各子項目應設定定性或定量績效目標。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專項資金管理責任主體,負責提出專項資金設立和調整申請,牽頭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專項資金部門項目庫管理、預算申報、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評價、專項資金下達和撥付、跟蹤監管預算執行情況、信息公開等。
第七條 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并批復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按規定協助辦理專項資金撥付、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對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鎮街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單位及時提交申報資料,按要求對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并出具意見,按照規定及時撥付市級轉移支付資金及配套資金,配合開展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九條 項目單位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對所獲得的資助資金按規定進行財務管理和使用,承擔專項資金使用責任。按規定開展績效自評,主動配合做好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三章 資助對象、范圍、方式、條件和標準
第十條 資助對象是在我市行政轄區內依法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村(社區)經濟聯合社(集體組織),以及市委、市政府同意支持或子項目文件規定的其他支持對象。
第十一條 使用范圍。根據市委、市政府出臺的相關產業政策和措施,確定專項資金重點支持領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圍:
(一)支持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支持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升工藝裝備水平,擴大規模。支持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促進工業設計發展。
(二)支持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支持應用工業互聯網、5G、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數字技術,促進制造業與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動制造業企業加快數字化智能化轉型。
(三)支持優勢傳統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支持優勢傳統產業集群優化升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生物醫藥與健康、數字經濟等戰略性產業加快發展,布局發展前瞻性產業。
(四)支持制造業龍頭骨干做大做強。支持領軍企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投入,提升質量水平,提高核心競爭力,推動一批具備產業生態引領作用的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做大做強。
(五)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推動小微工業企業上規模和實現高速增長,引導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
(六)支持工業綠色發展。鼓勵企業綠色化改造,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提升,推動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和綠色供應鏈全面發展。
(七)國家、省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地方配套安排資金的事項。
(八)市委、市政府批準的其他支持事項。
第十二條 資助方式。主要包括無償資助(補貼、獎勵、貸款貼息、配套支持等)、有償資助(股權投資等)等方式。
第四章 資金申報、審批與撥付
第十三條 資金申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向社會公開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通過線上資金申報平臺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 項目初審
鎮街對企業或項目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進行前置性審核,實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人、鎮街分管領導、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三級審核,主要包括:
(一)資格審查:項目主體是否符合申報條件。
(二)形式審查:申報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填報要求,相關材料簽字蓋章手續是否完備。
(三)內容審查: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完整,項目是否符合扶持政策相關規定,項目績效目標是否匹配,項目實施效益是否顯著等。
(四)信用審查:申請主體是否屬于信用(廣東)網中的失信懲戒主體名單,對納入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的企業取消專項資金的申報資格。
第十五條 項目復審與入庫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初審通過的申報項目材料進行復審(將大額資金項目納入抽查范圍且抽查比例不少于申報項目數量的30%),實行經辦人員、復核人員或科室負責人等兩級以上審核,復審通過后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對評審通過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納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項資金項目庫。
對獲得榮譽或認定后獎補金額明確的項目可直接入庫。
第十六條 資金下達與撥付
工業發展專項資金預算批復下達后,經稅務部門對入庫項目單位進行稅務合規性審查,形成資助計劃方案。資助計劃方案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審核后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項目資助計劃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十七條 市委、市政府決定通過“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等方式支持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積極推行專項資金“免申即享”,具備“免申即享”條件的資助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制定“免申即享”事項清單,按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納入專項資金支出的非項目申報類資金,資金支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項目單位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資助:
(一)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二)違反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被限制或取消申請資格的。
(三)被納入信用(廣東)網中的失信懲戒主體名單的。
(四)近兩年內存在虛開發票、偷稅漏稅等違規違法行為被稅務部門處罰的。
(五)近3年來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
(六)同一項目向市級多個資金主管部門申報資助的。
(七)其他經認定不予獎勵的。
項目單位須在項目申報時對未發生上述情形進行承諾,作為申報材料要件提交。
第五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二十一條 項目單位收到專項資金后,應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并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情況應當接受相關部門的績效評價、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建立專項資金監督機制,對項目單位和專項資金使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重點對項目實施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績效情況等進行檢查,加強認定類項目的跟蹤督查和動態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對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項目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須退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取消其3年內專項資金申報資格。若涉及違法違紀的,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事前資助項目建設完工后,項目單位應按規定時限申請驗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組織項目驗收,對不按規定時限申請驗收、驗收不通過等異常情形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對資金申報、審核、分配、使用管理、項目驗收、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過程中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將移交相關部門嚴肅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從嚴問責。
第二十六條 除涉密專項資金按保密法律法規要求辦理外,應對項目申報、入庫、資金分配等信息主動向社會公開。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工信〔2020〕25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