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港口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
港口鎮于2024年2月29日印發了《中山市港口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現就《中山市港口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解讀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府【2024】24號)精神,積分項目由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和鎮街個性積分項目組成,總分值800分。其中,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分值200分,鎮街個性積分項目分值600分。市級共性項目積分和鎮街個性項目積分之和即為申請人的總積分值。市級共性積分項目包括“居住證”“住房公積金”兩項,按《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市級共性積分項目計分標準》進行計分。鎮街個性積分項目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行設置,如文化程度、社會貢獻、表彰獎勵、特殊崗位、投資納稅、房產情況等,其中“參加社會保險”“退役軍人服役情況”為必選項目。各鎮街應明確個性積分項目具體計分標準,向市教育體育局報備后施行。為規范我鎮流動人員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工作,落實我市“鎮街為主、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招生要求,我鎮擬定了《中山市港口鎮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居住證暫行條例》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
《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流動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府【2024】24號)
三、《實施細則》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實施細則》從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港口鎮2024年起積分入學工作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四、積分入學申請條件是什么?
一是積分入學只接受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申請,不接受其他年級插班生積分申請;二是申請人須在中山市轄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且積分入學網上報名時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五、積分入學申請地如何選擇?
按照“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申請人有效期內居住證登記地址為港口鎮,或持有中山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房產證地址所在地為港口鎮的,可在本鎮申請積分入學。
六、加分項包括哪些?如何計分?
本次積分入學滿分800分,其中市級共性項目200分,港口鎮個性項目600分。
港口鎮個性項目包括社會保險、退役軍人服役情況、房產情況、文化程度、表彰獎勵、社會貢獻、特殊崗位、鎮內居住證、納稅情況、社會教育。
1、社會保險(240分):在中山市內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每月積1分、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每月積1分;在中山市外廣東省內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每月積0.3分、繳納基本醫療保險每月積0.3分。取市內及市外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積分之和作為社會保險項目總積分。積分上限為240分。
2、退役軍人服役情況(30分):退役軍人積10分;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對象積20分;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積10分、個人二等功積20分、個人一等功積30分。積分上限為30分。
3、房產情況(130分):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本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即已辦理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備案的住宅),應上傳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中山市商品房銷售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表(不動產登記證明),產權人為多人的,按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或入學人合計份額的比例進行積分,港口鎮房產證積130分,我鎮外中山市內房產積30分。多套房產(住宅)不可累計積分。
4、文化程度(10分):按申請人獲得相應最高學歷的文化程度計分。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以上積10分;本科學歷積8分;大專學歷積5分。積分上限為10分。
5、表彰獎勵(20分):近5年在中山市工作生活期間獲得黨中央、國務院,廣東省委省政府或部級行政部門,中山市黨委、政府或廳局級行政部門,中山市港口鎮黨委、政府、市級機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申請人。獲得黨中央、國務院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20分;獲得廣東省委省政府或部級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15分;獲得中山市黨委、政府或廳局級行政部門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10分;獲得中山市港口鎮黨委、政府、市級機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的加8分。可累計積分,上限20分。
6、社會貢獻(40分):參加志愿服務,近5年內在中山市參加志愿服務滿100小時加3分,此后每滿20小時加1分,不滿100小時不加分,上限20分。無償獻血,近5年內在中山市參加無償獻血每滿100毫升積1分,不滿100毫升不積分;近5年內在中山市參加無償獻血機采血小板1U積2分,上限10分。成功實現骨髓(造血干細胞)捐獻,在中山市成功實現骨髓(造血干細胞)捐獻,積10分,上限10分。
7、特殊崗位(30分):環衛工作人員,在中山市從事環衛工作滿1年積6分,每增加1年再積6分,不滿1年不加分,上限30分;公交工作人員,在中山市從事公交運輸工作滿1年積6分,每增加1年再積6分,不滿1年不加分,上限30分。
8、鎮內居住證(57分):在中山市港口鎮內辦理居住證時限。以2010年1月1日實施居住證制度為起點,按申請人在本鎮辦理有效居住證的累計時間計算。每月積1分。在港口鎮以外辦理居住證不計分。上限57分。積分計算截止時間為當年積分入學報名開始上月月底;此項當月有辦理記錄的,當月即按滿分計算。
9、納稅情況(40分):個人所得稅,近5年內在港口鎮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款累計每滿1000元得1分,不滿1000元不加分。上限20分。在港口鎮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他稅款,近5年內在港口鎮(企業需在港口鎮注冊登記納稅)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累計繳納除個人所得稅外的其他稅款累計每滿1萬元得1分,不滿1萬元不加分。上限20分。
10、社會教育(3分):參加港口鎮青年社區學院(青年夜校)培訓,近5年內學員在中山市港口鎮參加青年社區學院(青年夜校)培訓,成績經考核后評定為合格,領取結業證書可視同為青年社區學院的課程成績,每門課程加1分,上限3分。
七、沒有社保可以申請積分嗎?
可以,申請人在中山持有有效期內居住證即可申請積分入學。社保不作為申請必須條件,而是作為加分項目。
八、可以選擇父母雙方同時積分嗎?
不可以。適齡兒童隨父母一方來中山工作、居住,滿足條件即可申請積分,父母均滿足積分申請條件時,可選擇積分較高或根據需要選擇其中一方作為申請人。
九、積分入學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積分入學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山市積分入學管理平臺進行報名,一次性提交所有相關證明材料。積分入學報名期間,港口鎮行政服務中心將設立線下窗口,提供咨詢。沒有條件上網報名家長,也可到港口鎮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線下窗口完成網上報名。(2024年積分入學預計3月中旬開始,中山市中小學積分入學管理平臺還在調試中,請申請人密切留意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官網或“港口發布”微信公眾號信息。)
港口鎮積分入學工作人員在申請人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步審核。初審通過的在管理平臺注明初審通過。初審不合格的,退回給申請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審核部門在網上報名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評分操作。
積分確認后,港口鎮教體文旅局按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在中山市積分入學管理平臺、港口鎮人民政府官網公示10個工作日。
十、積分入學入圍后學位怎樣安排?
港口鎮教體文旅局根據積分指標數和積分排名確定積分入圍名單,統籌安排入讀學校。申請人憑積分入學通知辦理入學手續。不服從入學安排或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放棄入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