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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港口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號:中港黨政綜合辦〔2021〕80號 信息來源:本網 發布日期:2021-08-09 分享:

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港口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業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港口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1年8月5日

關于印發《港口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2020—2022年)

  根據《關于印發〈中山市出租汽車文明服務拓展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等精神文明創建九大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山文明委〔2020〕15號)、《中山市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精神,為進一步提升全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努力實現全鎮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抓基層、強基礎、促改革、提效能”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滿足人民群眾文化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標要求,以提升基層公共文化 服務效能為重點,以推進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融合發展為關鍵,進一步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深化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機制改革,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能力,繁榮基層文化活動,力爭到2020年底,全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設施設備更加齊全、資源配置更加優化、產品供給更加豐富、群文活動更加繁榮,群眾文化獲得感和幸福感進一步提升。

  二、組織領導

  成立港口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羅希京(黨委委員)、冼偉明(宣傳辦公室主任)

  副組長:吳君嫦(宣傳辦公室副主任)、黃躍明(宣傳文化服務中心主任)

  成  員:蘇國坤、張健婷、蘇杰藝、唐智玲、梁澤民、曾海花,各村(社區)主管文旅工作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三、工作內容

  (一)完善基層公共文化設施體系,著力補齊基層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短板

  1.實施公共文化基礎設施攻堅做強工程。推動村(社區)落實公共文化設施建設主體責任,加大基層公共文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建設力度,對“應建設未建設、應升級未升級、已建設但出現陣地流失”的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列出清單和推進計劃,消除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空白點和薄弱點。推動各類公共文化設施建成并對外開放,推動公共圖書館、文化站等開展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推動相關村(社區)開展薄弱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提檔升級,進一步深化“三館一站”免費開放,豐富公共文化服務產品和服務供給,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全面提質增效。(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2.推動綜合文化站達到省特級文化站標準。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積極配合鎮街綜合文化站評估定級工作任務,確保綜合文化站達到省特級文化站標準,確保陣地不流失、不被侵占。要主動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公共文化場館群眾滿意度測評工作,根據測評結果開展相關督導整改和動態調整。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要求,不斷提升綜合文化站的服務效能。(牽頭單位:教體文旅局、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3.推動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效能升級。結合我鎮實際探索開展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與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融合發展試點建設,打造港口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模式。推動落實文化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戰略,配足建設和管理經費,落實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公共文化服務公益崗位,改善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場館舊貌和運營能力,提升場館服務效能;探索通過引入社會力量參與、跨部門融合發展、共同發展的方式,深化公共文化資源整合利用,豐富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服務內容和方式,在原有的“三三三”模式(即:構建標準化、特色化、數字化的“三元服務空間”,形成基層黨委、社會組織、專業社工的“三方聯動格局”,實現“文化+公益+便民”三項服務的融合)基礎上再創新思路和新特色,為基層群眾提供優質“一站式”優質服務。(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配合單位:黨建工作辦公室)

  4.深化和強化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深化建設縱向覆蓋全鎮各村(社區)、貫通鎮村(社區)兩級、橫向對接文旅休閑空間、產業園區、景區酒店等設施的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推動總分館制不斷走向“標識統一化、設施標準化、資源共享化、共享信息化、服務體系化”,抓好鎮、村(社區)兩級聯動機制,促進優質資源向基層傾斜和延伸。聯合社會力量,推進“共享閱讀空間”“共享文化館”等共享系列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建設,推進“圖書館之友”“文化館之友”創新合作項目建設,不斷拓展公共文化服務陣地。鼓勵、支持總分館制服務點向學校、企業、產業園、大型商業綜合體等延伸。(牽頭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配合單位: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

  5.落實經費投入。鎮政府將行政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提升納入財政預算,統籌解決行政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提升、運行和服務經費投入,按照提升及文化設施運行標準完善行政村(社區)文化設施提升、運行和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外包、項目補貼、定向資助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提升與管理。鎮財政將從2021年起每個村(社區)給予5萬元的運行和服務經費,其中2-3萬元購買行政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公益崗位經費,剩余部分用于開展文旅活動經費,不足部分由村(社區)自行解決。鎮下撥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并由鎮宣傳文化服務中心進行業務監督和指導,紀檢和審計部門進行財務審計和監督。(牽頭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港口分局)

  (二)推進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豐富優秀公共文化產品供給

  6.推進公共數字文化工程融合創新發展。推動公共數字文化綜合服務平臺“中山文旅云”建設,依托“你點我送”文化惠民通平臺進一步健全“點單式”供需對接配送機制。運用好中山市“e啟閱”數字資源平臺,大力在基層推廣應用,各圖書館要開展各類數字化惠民性服務。加大公共數字文化資源向基層推送力度,依托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打造“云課堂”等線上公共文化“云服務”品牌。鎮村(社區)要優化和完善文化館云課堂的設施設備,不斷推出全民藝術普及數字文化課程。推動“樂在社區”文化O2O平臺應用升級,讓基層群眾方便、快捷獲取優質公共文化資源。充實“文旅中山”有線數字電視服務專區等地方特色文化資源庫,提升我鎮特色數字資源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牽頭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7.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加強頂層設計,推動落實《關于推進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項目特色明顯、效益顯著,成為全鎮城鄉公共文化設施網絡的有效補充。 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機制更加順暢,氛圍更加濃厚,管理更加規范,服務內容日益豐富,服務成效顯著提升;推動社會力量高質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管理體制、人才資源、資金投入、文化陣地、產品供給、制度保障等方面形成新的格局,滿足群眾多樣化、多層次、高增長的文化需求。(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8.加強群眾文藝創作和展演。以參加全省群眾文藝作品評選和鎮群眾藝術花會為動力,以市級群眾藝術花會、各類藝術展覽等為創作展示平臺,鼓勵廣大文藝工作者和文藝作者深入基層、深入生活、深入群眾,記錄、書寫、謳歌新時代,高唱主旋律,創作大批充滿正能量、生活氣息濃厚、藝術感染力強的群眾文藝作品。落實《中山市文藝精品扶持資金管理辦法》《中山市上送群眾文藝作品扶持資助辦法》,探索建立鎮級文藝創作扶持資金與經濟發展相匹配的增長機制。將基層優秀作品納入各級公共文化惠民演出采購目錄,廣泛開展基層文藝創作交流和惠民演出。(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責任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港口分局)

  9.開展豐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動。創新辦好“港口水鄉文化節”等特色公共文化品牌,推動形成“一鎮一品”公共文化服務格局。持續開展“綠色暑假·繽紛文化”“文化關愛筑夢中山”“村村好戲”等文化關愛系列活動,注重將服務資源向未成年人、外來務工人員子弟等特殊群體和鄉村基層傾斜。積極打造關愛特殊群體的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化常態化項目。(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三)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創新發展,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工作能力

  10.推動公共服務領域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以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與旅游服務中心融合試點建設為重點,以“粵書吧”試點建設為創新亮點,開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機構融合探索。推動我鎮代表性公共文化設施納入全域旅游智慧導覽系統,納入旅游景點和旅游線路,優化公共服務產品供給,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牽頭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港口分局)

  11.建立跨區域跨部門公共文化服務聯動機制。建立鎮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工作組,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部門與各部門相互協作相互溝通。建立健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體育場館、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設施聯動機制,推動跨部門公共文化設施和服務合作共享。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文化服務交流合作,為建立健全灣區公共文化服務聯動機制貢獻港口力量。(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教育和體育事務指導中心、鎮團委;責任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各村(社區))

  12.創新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機制。提煉推廣鎮村(社區)公共文化服務創新案例,加強國家和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后續創建,進一步優化各級公共文化館站服務功能。建立鎮公共文化服務聯盟,推動文化、教育、司法、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科協、文聯等相關部門及其下屬場館優化建設,相關單位探索多形式共建共享模式,提升全鎮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水平。充分發揮鎮公共文化人才聯盟功能,開展“播種文化振興鄉村”行動,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能力。(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教育和體育事務指導中心、鎮司法所、鎮總工會、鎮團委、鎮婦聯、公共服務辦、經濟發展和科技統計局;責任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各村社區)

  (四)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制度建設和理論研究,保障基層 群眾共享文化發展成果

  13.完善公共文化服務政策體系。推動落實《關于提高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務覆蓋面和適用性的指導意見》,推動落實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覆蓋面和適用性、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市公共文化場館服務標準化體系及各類公共文化場館服務規范,以標準化促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牽頭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14.總結和推廣一批公共文化服務創新成果。繼續落實全市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三三三”模式建設、“1+1+N”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共享系列建設等,及時總結和宣 傳推廣公共文化服務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出一批基層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責任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各村社區)

  15.強化公共文化服務理論研究。開展公共文化服務優秀案例推廣,強化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實踐水平不斷提升。開展各類以公共文化服務效能為目標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制度設計課題研究,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決策水平。(牽頭單位:宣傳辦公室;責任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各村社區)

  16.完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體系。推動落實《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務績效評價辦法》,健全以服務效能為導向的公共文化服務評估體系,開展公共文化服務評價工作,推動落實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實施基層文化場館服務抽樣調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知曉率、參與率和滿意率。(牽頭單位: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村社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全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的組織領導,推動村(社區)切實履行公共文化服務主體責任,把公共文化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進一步發揮各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對本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工作的統籌協調。按照前兩年集中攻堅、后一年鞏固提高的階段目標,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形成可操作、可檢查、可評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將貫徹落實工作抓好落實。

  (二)加強工作指導。文化部門要落實市級文化部門公共文化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群眾評價和反饋機制,開展公共文化服務評價工作和公眾滿意度調查,將實際成效納入公共文化服務評價內容,推動鎮 村(社區)切實把“抓基層、強基礎、 促改革、提效能”工作意識貫穿到提升行動全過程。鎮文化部門要加大對村(社區)開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的業務指導力度,充分利用市鎮級公共文化機構龍頭作用,依托全市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加強對基層公共文化機構的具體工作指導和管理。鎮文化部門要根據市的評價指標體系,指導各村(社區)整改提升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設工作。

  (三)加強隊伍建設。鎮文化部門要依托市級文化資源加大對基層公共文化干部隊伍和群眾文藝創作人才的培養力度,提升基層公共文化人才隊伍服務能力。組織開展公共文化建設、數字化建設、群文活動組織、志愿服務等專題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公共文化人才隊伍專業素質。要按規定配備鎮、村(社區)綜合文化站工作人員,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配備專職公益公共文化服務崗位工作力量,大力培育本鎮群星藝術團,大力發展壯大鎮和村(社區)業余文藝團隊、文化和旅游志愿隊伍,充實公共文化服務隊伍力量。


方案解讀:《港口鎮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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