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扎實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認真貫徹落實市關于加強校車管理,防范校車事故的工作要求,5月18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廖喜良到港口進行校車安全督導檢查。港口交警大隊、鎮教體文旅局等相關工作人員陪同檢查。
督導檢查過程中,督導檢查組一行來到港口鎮中心小學對校車管理落實的情況和校車安全狀況進行了現場檢查督導,并強調,一是要加強校車管理,對轄區內的校車及駕駛人進行一次拉網式安全檢查,對通行證、行駛證、駕駛證逾期及車況不好等存在安全隱患的,一律不許運載學生。二是車輛未取得校車營運資格,駕駛員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一律不許參與校車營運,堅決杜絕黑校車運送學生。三是加強路面管控,嚴查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廖喜良強調,校巴安全防范工作,是關乎萬千兒童安全的頭等大事,作為安全防護部門,要經常深入轄區各幼兒園、學校對校車逐一進行詳細檢查,排查安全隱患。同時要求校車管理公司做好日常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強化宣傳教育,引導家長自覺遵守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法規,自覺抵制不文明交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