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山市杰盈化工貿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已終止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根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我局于2025年4月9日注銷中山市杰盈化工貿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粵中港危化經字〔2023〕000001號)。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中山市杰盈化工貿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特此公告。
中山市港口鎮應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