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文:中山市阜沙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阜沙鎮“雛鷹歸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養實施方案>人才獎勵津貼有關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一、出臺背景
按照鎮委、鎮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阜沙鎮“雛鷹歸巢 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養實施方案》要求,為全力引進阜沙籍人才回歸家鄉建設,把人才獎勵津貼事項落到實處。今年初,阜沙鎮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省委和市委有關人才工作政策的要求,在做好調研的基礎上,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了《<阜沙鎮“雛鷹歸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養實施方案>人才獎勵津貼有關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二、工作要求
《實施細則》明確本土人才津貼發放范圍、金額、條件等,對人才津貼的發放要求進行了規范和明確。
三、文件依據
《關于印發<關于加強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的具體措施>的通知》(中山組發〔2020〕4 號)、《關于印發<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的通知》(中山組發〔2022〕1號)、《阜沙鎮“雛鷹歸巢,阜沙有我”本土人才培養實施方案》(阜綜辦〔2022〕36號)。
四、文件執行范圍
《實施細則》規定主要從:1.申領人是否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個人失信、犯罪記錄及參加非法組織或活動的記錄;2.是否具有阜沙鎮戶籍且畢業1年內返回阜沙鎮工作;3.是否提交申請時仍在阜沙鎮工作且連續工作滿1年;4.是否按規定在阜沙鎮參保并連續正常繳納社保費滿12個月或未在阜沙鎮參保繳費的,但可提供連續12個月個人薪金納稅證明等4個方面進行明確申領人是否符合申領津貼的標準要求。
五、核心或重要內容解讀
(一)適用范圍、申領條件及津貼標準。第一、二、三條為《實施細則》的對適用人員范圍、申領人員所需符合的條件以及津貼的具體標準,并明確規定了本津貼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發放,如獲得上述較低津貼獎勵后繼續深造后,又符合較高津貼的發放標準的,按照補發差額的原則處理。
(二)經費保障。第五條對本土人才獎勵津貼經費預算和資金來源進行了規定。
(三)申領時間與辦理方式。第四條、第六條為津貼的發放時序和所需申請材料、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