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有關單位:
《阜沙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業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阜沙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2022年8月17日
阜沙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方案
近年來,省內外因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不當引發的火災事故頻繁發生。據調查,電動自行車起火原因主要為電氣線路故障,其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火災大都與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有關。為切實加強我鎮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有效預防和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結合我鎮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堅”行動,決定年底前在全鎮范圍內同步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提高電動自行車安全質量為主線,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管理為手段,以消除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為目的,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全面規范電動自行車流通、停放、充電3個領域,堅決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確保轄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治理范圍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所涉及對象主要是電動自行車(不含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消防安全治理參照此方案執行。
三、治理要求
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要從流通、停放、充電3個領域開展。要依據相關政策規范標準,積極推動對新購置的合標電動自行車采取“帶牌銷售”方式開展上牌登記管理,杜絕電動自行車在生產銷售環節抽查合格,而在使用過程中因人為因素導致電動自行車安全標準降低的現象,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具體工作內容、措施和分工如下:
(一)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專項治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組織對本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單位(場所)開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列入定點重點監管對象,要對可拆卸電瓶的電動自行車開展綜合治理。對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電池等產品組織定期檢查,重點檢查銷售單位相關證明是否齊全;銷售的產品是否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是否明確標有廠家名稱、地址;產品外觀質量是否存在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項目,是否有銷售抽檢判定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產品;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是否存在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標識,或者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等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商品存在特定聯系等行為。要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銷售單位存在上述違法行為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公安部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全面開展路面清查,并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和修理場所開展專項治理。公安部門要加強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管理,要常態化組織開展路面檢查,嚴厲打擊駕駛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公安部門要組織對本轄區的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電動自行車修理場所,開展全面徹底摸底排查,并登記造冊。對電動自行車修理場所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違法改裝電動自行車,違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有關單位是否將回收、改裝的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再次投入流通和使用領域。在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存在相關違法場所和違法行為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進行查處;對達到立案標準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移交的涉嫌電動自行車售假案件,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專項治理。城市建設和管理部門要主動加強對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對于物業住宅小區,要推動按照技術規范標準要求,建設和改造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基礎設施。對于客觀條件受限,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應統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需求。公安部門和各村(社區)民委員會要督促出租屋(含住宿、公寓)的出租方、承租方以書面形式明確各方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和措施,推動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的整改和集中停放、智能充電區域的設置,督促能停放電動自行車的樓梯間全部安裝阻車柱(隔離樁),嚴禁電動自行車入室;對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的,公安部門要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傳喚教育。公安、城市建設和管理等部門要督促指導住宅小區的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對出租屋和沒有主管單位或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居民樓院,由各村(社區)民委員會負責明確消防管理人員和責任,對電動自行車進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進行統一維護。經科部門要統籌推動轄區工廠企業,在廠區內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電動自行車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工廠企業員工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各村(社區)民委員會應統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集中停放充電點,滿足居民群眾現實需求。消防救援部門要強化對各有關部門和各村(社區)的指導力度,督促有關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要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庫(棚)建設的消防安全技術支持和指導;對屢次教育不整改的,要進行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網格數據中心要加強對“三小”場所、出租屋和住宅小區進行巡查,發現有電動自行車違規入戶停放、充電等問題,應及時調度有關部門處理。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電池入戶充電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消防救援部門要嚴格火災事故調查,公安部門要提前介入,依法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四)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部門要統籌加強全鎮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公益宣傳教育;應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門要發動和指導社會各方力量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電動自行車前置消防宣傳教育,督促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場所)在電動自行車醒目位置張貼“嚴禁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入樓進戶”等標識,與客戶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教體部門要結合學校“小手拉大手”教育工程,廣泛發動師生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帶動千萬個家庭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城市建設和管理部門要督促物業住宅小區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教育,警示住戶嚴禁將拆卸的電動自行車電池入戶充電;公安部門要督促出租屋業主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教育,逐棟出租屋張貼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標識,教育租客住戶禁止將拆卸的電動自行車電池入戶充電;網格數據中心和各村(社區)民委員會要結合日常巡查,強化“三小”場所、出租屋、村民自建房等場所電動自行車消防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加強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要切實把此次專項治理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移送違法違規案件,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整治合力。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加強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常識,營造全社會關注和參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良好社會氛圍。
請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于8月22日將本單位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絡員名單(見附件5)報送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冼東堂(粵政易),聯系電話:23189418)。專項治理工作開展后,各單位于每月25日前報送當月本單位《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1)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請市場監管、公安部門分別按照附件2、3要求報送相關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