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改進社會管理,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鎮對阜沙鎮人民政府成立以來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印發且現行有效的、與公眾權利義務和權益有關的鎮政府(含政府辦公室)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告如下:
一、決定對《關于印發〈阜沙鎮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轉移就業實施細則〉的通知》(阜府[2008]82號)等12件文件予以廢止;
二、決定對《關于加強和規范全鎮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阜府[2007]48號)等3件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廢止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文件目錄
中山市阜沙鎮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