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第四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名單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3〕624號),確定68個地區為全國第四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中山市成功入選,體現了我市在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也體現了我市持續打造“信用中山”名片,扎實提升營商環境方面取得成效,為全省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經驗和借鑒。
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是國家信用體系建設領域的最高榮譽,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和載體,對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體制機制、推動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創新信用惠民便企措施和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都具有積極促進作用。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創建工作安排,經自愿申報、組織創建和集中評審,此次共確定了68個地區為第四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廣東省中山市和東莞市入選。
近年來,在省發展改革委的支持和指導下,中山市緊扣“制度建設、平臺建設、信用監管、創新應用、聯合獎懲、維護權益”等六個關鍵點,著力提升信用建設水平,成效顯著。在全國地級市信用狀況監測月排名中,中山市持續穩定保持全國、全省先進位次,創新推出的“信易保”助力優化營商環境、出租車行業利用誠信體系實施服務+收入的監管模式等經驗做法在全國推廣。同時,中山著力提升中山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建設水平,歸集各類信用信息突破2.1億條;著力提升信用監管水平,在稅務、房地產、物業、出租車等58個領域實現信用分級分類監管;著力提升信用服務實體經濟水平,中山市“信易貸”綜合服務平臺累計發放貸款26.92億元。
我市將以申創示范區成功為契機,及時總結、交流、推廣中山經驗,用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區這張“誠信名片”,宣傳展示我市良好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推動信用在各方面各環節的深度融合應用,充分發揮信用體系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促進作用,為高質量發展貢獻“信用中山”力量。
初審初校:黃靜雯
復審復校:肖傳方
終審:王強
終校:黃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