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發展改革局(發改辦),中山供電局,小欖鎮供電所,各供水單位,管道燃氣經營單位:
現將《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行業及機構執行水電氣價格政策等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0〕1270號)轉發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貫徹落實意見,請一并執行。
我市家政企業在社區設置的服務網點,以及養老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用水、用氣執行居民價格的政策如下。
一、用水執行居民價格指供水范圍內已實行居民階梯水價的按居民用水階梯水價的綜合平均(合表)價格執行;中山公用水務有限公司供水范圍內已實行居民階梯水價的暫按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級水量水價執行;市內未實行居民階梯水價的按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執行。
二、管道天然氣執行居民價格是指執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和第二階梯的平均價。
附件: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行業及機構執行水電氣價格政策等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20〕1270號)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2日
(聯系人:梁浩平,聯系電話:8831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