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扶持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規范電價管理,近日市發展改革局貫徹落實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執行農業生產電價相關政策,并下發通知要求各電網企業貫徹執行。
通知明確三點事項:一是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二是要求電網企業嚴格按照《廣東省物價局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3〕278號)等規定,主動服務,認真甄別,落實好對相關農業生產、農產品初加工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電價的政策。三是對于同一用電戶既有執行農業生產電價的電量,又執行其他電價的電量,且難以單獨分表計量的,電網企業應結合實際,按照用電功率、用電時間等參數確定比例,從而計算出各自的電量并執行相應的電價。
市發展改革局將加強監督,要求各電網企業嚴格落實相關電價政策,助力推進我市現代農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