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宅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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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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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綜合管理服務 |
一級 |
0.80 |
0.55 |
1.服務與被服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財務管理運作規范,賬目清晰; 3.有完善的管理方案,員工崗位責任與考核制度、報修服務與投訴處理制度、業主(用戶)資料保密制度、員工工作程序與工作標準等制度健全; 4.物業服務檔案資料齊全、分類科學、管理完善、易于檢索; 5.管理人員服裝統一、儀表整潔、掛牌上崗、行為規范; 6.公開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辦事指南等。 |
1.設置物業服務中心,辦公地點有專門的業主或使用人接待場所,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配置完備; 2.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12小時在物業服務中心或專門的接待場所進行業務接待,并提供24小時熱線電話服務; 3.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詢即時處理,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 4.能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特約服務和便民服務; 5.節假日有專題布置,每年組織不少于4次社區活動。 6.物業服務經理具備上崗資格,并有3年以上物業服務經理任職經歷。 |
1.包括經理在內的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客服人員、財務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辦公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等費用; 3.社區文化活動費用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4.稅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利潤(或管理者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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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0.65 |
0.45 |
1.設置物業服務中心,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配置完備; 2.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8小時在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接待,并提供24小時熱線電話服務; 3.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詢即時處理,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 4.能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特約服務和便民服務; 5.節假日有專題布置,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社區活動。 6.物業服務經理具備上崗資格,并有2年以上物業服務經理任職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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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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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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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綜合管理服務 |
三級 |
0.50 |
0.35 |
1.服務與被服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 財務管理運作規范,賬目清晰; 3. 有完善的管理方案,員工崗位責任與考核制度、報修服務與投訴處理制度、業主(用戶)資料保密制度、員工工作程序與工作標準等制度健全; 4. 物業服務檔案資料齊全、分類科學、管理完善、易于檢索; 5. 管理人員服裝統一、儀表整潔、掛牌上崗、行為規范; 6.公開收費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辦事指南等。 |
1. 設置物業服務中心,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配置完備; 2. 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8小時在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接待; 3. 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詢即時處理,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投訴在24小時內答復; 4. 能根據業主需求提供特約服務和便民服務; 5.節假日有專題布置,每年組織不少于1次社區活動。; 6. 物業服務經理具備上崗資格,并有3年以上物業服務管理從業經歷。 |
1.包括經理在內的行政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客服人員、財務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辦公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等費用; 3.社區文化活動費用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4.稅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利潤(或管理者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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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
0.35 |
0.25 |
1. 設置物業服務中心,配置簡單辦公設施和辦公用品; 2. 周一至周五在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業務接待,周六、周日在指定地點進行業務接待; 3. 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詢即時處理,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投訴在2天內答復。 4. 物業服務經理具備上崗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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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 |
0.20 |
0.15 |
1. 不設置物業服務中心,管理人員每日巡查小區1次以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點進行業務接待; 3. 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詢即時處理,對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投訴在2天內答復。 4、物業服務經理具備上崗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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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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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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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 |
一級 |
0.90 |
0.30 |
1. 建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巡查、維修保養制度及巡查維修檔案記錄; 2. 建立共用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緊急處理預案等規章制度;建立各類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檔案,記錄齊全; 3. 對小區內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 4. 共用設施設備有國家規范的,應達到規定的保養標準; 5. 共用設施設備配有專人管理; 6. 各類設施設備的標志清晰明確、規范齊全; 7. 小區道路、場地、地下車庫保持基本平整,不積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證排水管道通暢; 9. 告知業主或使用人裝修須知,監督裝修過程,對違規裝修、違章搭建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 |
1. 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區域設置小區平面圖,小區內主要路口設有路標,房屋組團、棟、單元(門)、戶門標識明顯,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及隔阻設施,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月檢查2次上述標識設施,保證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2. 每半年1次對房屋結構進行檢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檢查1次,發現損壞及時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并做好記錄,對非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損壞應及時安排修理; 3. 每半月1次巡查圍墻、屋面排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圍墻完好(鐵柵欄圍墻表面無銹蝕),保障排水暢通; 4. 每周1次巡查道路、路面、井蓋、地下車庫等,保持路面、地下車庫平整、無破損、無積水; 5. 每日1次巡查樓內公共部位門窗及休閑椅、涼亭、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戶外設施,保持玻璃、門窗配件完好,保證戶外設施安全使用; 6. 每日1次以上巡檢并及時修復損壞的公共照明設備,保持燈具完好,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9%以上; 7.主要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每日檢查1次,每月保養1次,設備房每周清潔1次;其中消防泵啟動每年不少于4次,每月檢查1次滅火器,電梯配置必要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通訊設備,出現困人情況5分鐘內到位,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處理,及時解救被困乘客; 8. 24小時受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急修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1天內處理。 |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年檢和配件費用(不包括保修期內應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而支出的維修費和應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產生的水電費用。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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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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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 |
二級 |
0.75 |
0.25 |
1. 建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巡查、維修保養制度及巡查維修檔案記錄; 2. 建立共用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緊急處理預案等規章制度;建立各類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檔案,記錄齊全; 3. 對小區內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 4. 共用設施設備有國家規范的,應達到規定的保養標準; 5. 共用設施設備配有專人管理; 6. 各類設施設備的標志清晰明確、規范齊全; 7. 小區道路、場地、地下車庫保持基本平整,不積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證排水管道通暢; 9. 告知業主或使用人裝修須知,監督裝修過程,對違規裝修、違章搭建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 |
1. 主要出入口或指定區域設置小區平面圖,小區內主要路口設有路標,房屋組團、棟、單元(門)、戶門標識明顯,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及隔阻設施,并在主要通道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設施,每月檢查1次上述標識設施,保證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2. 每年1次對房屋結構進行檢查,發現損壞及時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并做好記錄,對非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損壞應及時安排修理; 3. 每月1次巡查圍墻、屋面排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圍墻完好(鐵柵欄圍墻表面無明顯銹蝕),保障排水暢通; 4. 每2周1次巡查道路、路面、井蓋、地下車庫等,保持路面、地下車庫平整、無破損、無積水; 5. 每日1次巡查樓內公共部位門窗及休閑椅、涼亭、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戶外設施,保持玻璃、門窗配件完好,保證戶外設施安全使用; 6. 每日1次以上巡檢并及時修復損壞的公共照明設備,保持燈具完好,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7.主要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每日檢查1次,每2個月保養1次,設備房每月清潔2次;其中消防泵啟動每年不少于3次,每月檢查1次滅火器,電梯配置必要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通訊設備,出現困人情況10分鐘內到位,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處理,及時解救被困乘客; 8. 24小時受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急修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1天內處理。 |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年檢和配件費用(不包括保修期內應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而支出的維修費和應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產生的水電費用。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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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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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 |
三級 |
0.60 |
0.20 |
1. 建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巡查、維修保養制度及巡查維修檔案記錄; 2. 建立共用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緊急處理預案等規章制度;建立各類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檔案,記錄齊全; 3. 對小區內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 4. 共用設施設備有國家規范的,應達到規定的保養標準; 5. 共用設施設備配有專人管理; 6. 各類設施設備的標志清晰明確、規范齊全; 7. 小區道路、場地、地下車庫保持基本平整,不積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證排水管道通暢; 9. 告知業主或使用人裝修須知,監督裝修過程,對違規裝修、違章搭建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 |
1.小區內主要路口設有路標,房屋組團、棟、單元(門)、戶門標識明顯,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每月檢查1次上述標識設施,保證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2.發現房屋結構損壞及時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并做好記錄,對非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損壞應及時安排修理; 3.每季度2次巡查圍墻、屋面排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等,保持圍墻完好,保障排水暢通; 4.每月1次巡查道路、路面、井蓋、地下車庫等,保持路面、地下車庫平整、無積水; 5.每日1次巡查樓內公共部位門窗及休閑椅、涼亭、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戶外設施,保持玻璃、門窗配件完好,保證戶外設施安全使用; 6.每周3次巡檢公共照明設備,修復損壞的燈具,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5%以上; 7.主要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每周檢查2次,每季度保養1次,設備房每月清潔1次;其中消防泵啟動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檢查1次滅火器,電梯配置必要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通訊設備,出現困人情況15分鐘內到位,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處理,及時解救被困乘客; 8.12小時受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急修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1天內處理。 |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和配件費用(不包括保修期內應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而支出的維修費和應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產生的水電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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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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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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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 |
四級 |
0.45 |
0.15 |
1. 建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巡查、維修保養制度及巡查維修檔案記錄; 2. 建立共用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緊急處理預案等規章制度;建立各類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檔案,記錄齊全; 3. 對小區內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 4. 共用設施設備有國家規范的,應達到規定的保養標準; 5. 共用設施設備配有專人管理; 6. 各類設施設備的標志清晰明確、規范齊全; 7. 小區道路、場地、地下車庫保持基本平整,不積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證排水管道通暢; 9. 告知業主或使用人裝修須知,監督裝修過程,對違規裝修、違章搭建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 |
1.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每月檢查1次上述標識設施,保證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2.發現房屋結構損壞及時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并做好記錄,對非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損壞應及時安排修理; 3.每季度2次巡查圍墻、屋面排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等; 4.每季度2次巡查道路、路面、井蓋、地下車庫等; 5.每周2次巡查樓內公共部位門窗及休閑椅、涼亭、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戶外設施; 6.每周2次巡檢公共照明設備,修復損壞的燈具,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0%以上; 7.主要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每周檢查1次,每季度保養1次,設備房每季度清潔1次;其中消防泵啟動每年不少于2次,每月檢查1次滅火器,電梯配置必要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通訊設備,出現困人情況15分鐘內到位,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處理,及時解救被困乘客; 8.12小時受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急修1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2天內處理。 |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和配件費用(不包括保修期內應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而支出的維修費和應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產生的水電費用。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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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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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 |
五級 |
0.30 |
0.10 |
1. 建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巡查、維修保養制度及巡查維修檔案記錄; 2. 建立共用設施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緊急處理預案等規章制度;建立各類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檔案,記錄齊全; 3. 對小區內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 4. 共用設施設備有國家規范的,應達到規定的保養標準; 5. 共用設施設備配有專人管理; 6. 各類設施設備的標志清晰明確、規范齊全; 7. 小區道路、場地、地下車庫保持基本平整,不積水; 8. 窖井不漫溢,保證排水管道通暢; 9. 告知業主或使用人裝修須知,監督裝修過程,對違規裝修、違章搭建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 |
1.對危險隱患部位設置安全防范警示標識或維護設施,每月檢查1次上述標識設施,保證清晰完整,設施運行正常; 2.發現房屋結構損壞及時告知相關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并做好記錄,對非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損壞應及時安排修理; 3.每季度1次巡查圍墻、屋面排水溝、樓內外排水管道等; 4.每季度1次巡查道路、路面、井蓋、地下車庫等; 5.每周1次巡查樓內公共部位門窗及休閑椅、涼亭、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戶外設施; 6.每周2次巡檢公共照明設備,修復損壞的燈具,公共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0%以上; 7.主要共用設施設備系統每月檢查2次,每半年保養1次,設備房每半年清潔1次;其中消防泵啟動每年不少于1次,每月檢查1次滅火器,電梯配置必要的專業救助工具及24小時不間斷通訊設備,出現困人情況15分鐘內到位,按有關技術規范要求處理,及時解救被困乘客; 8.8小時受理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報修,急修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一般修理3天內處理。 |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養、維修和配件費用(不包括保修期內應由建設單位履行保修責任而支出的維修費和應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支出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產生的水電費用。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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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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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共秩序維護 |
一級 |
0.80 |
0.70 |
1. 配有專職的公共秩序維護員,24小時值班; 2. 建立公共秩序維護員管理規定、公共秩序維護員站崗值勤標準、公共秩序維護員巡邏值勤標準、公共秩序維護員交接班要求、公共秩序維護員培訓制度、人員和大宗物品進出登記制度等規章制度; 3. 公共秩序維護員上崗時佩戴統一標志,穿戴統一服裝; 4. 制定火警、盜警、地震、臺風、爆炸、人員急救、煤氣泄漏、高空擲(墜)物傷人及其他不可預見緊急事件等應急處理預案; 5. 對進出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車輛停放有序。 |
1.小區設有監控中心,配備電子巡更、錄像監控、樓宇對講、周界報警、住戶報警、門鎖智能卡中4項以上技防設施,24小時開通; 2. 各出入口24 小時值班看守,并有詳細交接班記錄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 3. 公共秩序維護員對重點部位(指小區道路、單元出入口、主要樓層等,下同)每2小時巡邏1次,并做好巡更記錄; 4. 每年組織有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參與的消防演練不少于2次; 5. 接到火警、警情、異常情況或住戶緊急求助信號后,公共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6. 對公共秩序維護員的理論及實操培訓全年不少于200課時。 |
1. 公共秩序維護人員(安全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 公共秩序維護所需器材裝備(不包括共用設施設備中已含的監控設備)的費用; 3. 安全行政及物料消耗費用。 |
二級 |
0.70 |
0.60 |
1. 小區設有監控中心,配備電子巡更、錄像監控、樓宇對講、周界報警、住戶報警、門鎖智能卡中3項以上技防設施,24小時開通; 2. 各出入口24 小時值班看守,并有詳細交接班記錄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 3. 重點部位每3小時巡邏1次,并做好巡更記錄; 4. 每年組織有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參與的消防演練不少于2次; 5. 接到火警、警情、異常情況或住戶緊急求助信號后,公共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6. 對公共秩序維護員的理論及實操培訓全年不少于160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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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
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
(三) 公共秩序維護 |
三級 |
0.60 |
0.50 |
1. 配有專職的公共秩序維護員,24小時值班; 2. 建立公共秩序維護員管理規定、公共秩序維護員站崗值勤標準、公共秩序維護員巡邏值勤標準、公共秩序維護員交接班要求、公共秩序維護員培訓制度、人員和大宗物品進出登記制度等規章制度; 3. 公共秩序維護員上崗時佩戴統一標志,穿戴統一服裝; 4. 制定火警、盜警、地震、臺風、爆炸、人員急救、煤氣泄漏、高空擲(墜)物傷人及其他不可預見緊急事件等應急處理預案; 5. 對進出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車輛停放有序。 |
1. 小區配備電子巡更、錄像監控、樓宇對講、周界報警、住戶報警、門鎖智能卡中2項以上技防設施,24小時開通; 2. 小區出入口24小時值班看守,并有交接班記錄和外來車輛的登記記錄; 3. 重點部位白天每4小時巡邏1次,夜間每3小時巡邏1次,并有巡邏記錄; 4. 每年組織有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參與的消防演練不少于1次; 5. 接到火警、警情、異常情況或住戶緊急求助信號后,公共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6. 對公共秩序維護員的理論及實操培訓全年不少于120課時。 |
1. 公共秩序維護人員(安全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 公共秩序維護所需器材裝備(不包括共用設施設備中已含的監控設備)的費用; 3. 安全行政及物料消耗費用。 |
四級 |
0.50 |
0.40 |
1. 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值班看守,邊門定時開放并專人看管,門衛有交接班記錄; 2. 重點部位白天每4小時巡邏1次,夜間巡邏2次,并有巡邏記錄; 3. 接到火警、警情、異常情況或住戶緊急求助信號后,公共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4. 對公共秩序維護員的理論及實操培訓全年不少于100課時。 |
|||
五級 |
0.40 |
0.30 |
1. 小區主出入口24小時值班看守,邊門定時開放; 2. 每天不定時在小區內巡邏; 3. 接到火警、警情、異常情況或住戶緊急求助信號后,公共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4. 對公共秩序維護員的理論及實操培訓全年不少于80課時。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
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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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潔服務 |
一級 |
0.35 |
1. 各類清潔設施設備配備齊全,并有專人管理; 2. 制定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環境衛生質量標準、衛生設施維護保養辦法、防疫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 3. 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公共區域整潔、無異味; 4. 使用環保的清潔劑。 |
1. 每棟設置1個垃圾收集點,每日早晚定時清理2次,垃圾收集點周圍地面無污跡、無異味; 2. 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設置,每日清理2次,擦拭1次,箱(桶)無異味、無污跡; 3. 樓道、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潔每天不少于2次,目視地面、綠地干凈; 4. 電梯轎廂、操作板、地面等清潔保養每天不少于2次;電梯門壁打蠟上光每月不少于1次,表面光亮、無污跡;大堂地面根據材質情況每月不少于1次進行拋光保養; 5.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按時清掏,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6. 做好白蟻及衛生蟲害的防治工作,其中5-10月的滅四害消殺工作每月不少于3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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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有保潔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 保潔行政及物料消耗費用; 3. 四害消殺、防疫、化糞池清掏、管道疏通等環衛費用; 4. 保潔服務發生的水電費用; 5. 保潔外包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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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0.30 |
1. 按幢設置垃圾收集點,每日清理2次,垃圾收集點周圍地面無污跡、無異味; 2. 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設置,每日清理2次,擦拭1次,箱(桶)無異味、無污跡; 3. 樓道、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潔每天不少于1次,目視地面、綠地干凈; 4. 電梯轎廂、操作板、地面等清潔保養每天不少于2次;大堂地面根據材質情況每季度不少于2次進行拋光保養; 5.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按時清掏,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6. 做好白蟻及衛生蟲害的防治工作,其中5-10月的滅四害消殺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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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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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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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保潔服務 |
三級 |
0.25 |
1. 各類清潔設施設備配備齊全,并有專人管理; 2. 制定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環境衛生質量標準、衛生設施維護保養辦法、防疫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 3. 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公共區域整潔、無異味; 4. 使用環保的清潔劑。 |
1. 按幢設置垃圾收集點,每日清理2次; 2. 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設置,每日清理2次; 3. 樓道、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潔每天不少于1次; 4. 電梯轎廂、操作板、地面等清潔保養每天不少于1次;大堂地面根據材質情況每季度不少于1次進行拋光保養; 5.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月檢查1次,按時清掏,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6. 做好白蟻及衛生蟲害的防治工作,其中5-10月的滅四害消殺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
1. 自有保潔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 保潔行政及物料消耗費用; 3. 四害消殺、防疫、化糞池清掏、管道疏通等環衛費用; 4. 保潔服務發生的水電費用; 5. 保潔外包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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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
0.20 |
1. 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居民自行投放垃圾,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 樓道、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潔每天不少于1次; 3. 電梯轎廂、操作板、地面等清潔保養每天不少于1次; 4.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2個月檢查1次,按時清掏,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 5-10月的滅四害消殺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其余月份每月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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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 |
0.15 |
1. 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居民自行投放垃圾,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 樓道、道路、綠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潔每天不少于1次; 3. 電梯轎廂、操作板、地面等清潔保養每天不少于1次; 4.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按時清掏,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5. 5-10月的滅四害消殺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冬天每月不少于1次。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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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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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綠化養護 |
一級 |
0.15 |
1. 有專業人員進行綠化養護管理; 2. 制定園林綠化設施管理規定、維護保養辦法等規章制度; 3. 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種,花卉、綠籬、樹木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 4. 做好病蟲害防治工作; 5. 使用化學藥劑,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規定;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藥劑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噴藥前安民告示。 |
1. 小區綠化率在30%以上; 2. 喬、灌木、攀緣植物每年修剪3次以上,無枯枝、缺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無雜草;按植物品種、生長狀況、土壤條件適時適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增追施復合肥2遍,滿足植物生長需要; 3. 草坪常年保持平整,邊緣清晰,及時清理雜草,按肥力、草種、生長情況,適時適量施復合肥2到3遍; 4. 花壇及時更換枯死、損毀的花木,及時清除枯萎的花蒂、黃葉、雜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每次布置前施復合肥1次,盛花期追肥適量; 5. 每年中有3次以上花卉、景點布置。 |
1. 自有綠化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 綠化行政及物料消耗費用; 3. 綠化補苗費用(不包括應由建設單位支付的種苗種植費和前期維護費用); 4. 綠化養護服務發生的水電費用; 5. 綠化外包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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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
0.13 |
1. 小區綠化率在20%以上; 2. 喬、灌木、攀緣植物每年修剪3次以上,無枯枝、缺枝,適時中耕除草,做到基本無雜草,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種、生長狀況、土壤條件適時適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1遍; 3. 草坪常年保持平整,清除雜草每年7遍以上,雜草面積不大于5%,按肥力、草種、生長情況及時施肥,每年2遍以上; 4. 花壇及時清除枯萎的花蒂、黃葉、雜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每次布置前施復合肥1次; 5. 每年中有2次以上花卉、景點布置。 |
項 目 |
政府指導價標準 (元/平方米·月) |
服務內容 |
收費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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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電梯 |
無電梯 |
基本服務 |
分級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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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綠化養護 |
三級 |
0.11 |
1. 有專業人員進行綠化養護管理; 2. 制定園林綠化設施管理規定、維護保養辦法等規章制度; 3. 草坪生長良好,及時修剪和補種,花卉、綠籬、樹木根據其品種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 4. 做好病蟲害防治工作; 5. 使用化學藥劑,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應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藥劑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噴藥前安民告示。 |
1. 小區綠化率在10%以上; 2. 喬、灌木、攀緣植物每年修剪2次以上,無枯枝、缺枝,每年中耕除草5次以上,土壤基本疏松;按植物品種、生長狀況、土壤條件適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1遍,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 3. 草坪無明顯缺水枯黃,每年修剪5遍以上,清除雜草5遍以上,雜草面積不大于6%,每年普施基肥1遍; 4. 花壇及時清除枯萎的花蒂、黃葉、雜草、垃圾; 5. 每年中有1次以上花卉、景點布置。 |
1. 自有綠化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服裝、加班等費用; 2. 綠化行政及物料消耗費用; 3. 綠化補苗費用(不包括應由建設單位支付的種苗種植費和前期維護費用); 4. 綠化養護服務發生的水電費用; 5. 綠化外包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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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
0.09 |
1. 小區綠化率在10%以上; 2. 喬、灌木、攀緣植物每年修剪2次以上,每年中耕除草4次以上,每年普施基肥1遍; 3. 草坪每年修剪3遍以上,清除雜草4遍以上,雜草面積不大于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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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 |
0.07 |
1. 喬、灌木、攀緣植物每年修剪1次以上,每年中耕除草3次以上,每年普施基肥1遍; 2. 草坪每年修剪2遍以上,清除雜草3遍以上,雜草面積不大于10%。 |
中山市車位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汽車位 |
摩托車位 |
備注 |
50元 |
6元 |
每個每月,此為最高標準,允許下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