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印發中山市進一步優化“信用+用電”報裝服務實施方案的函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聯合中山供電局制定了《中山市進一步優化“信用+用電”報裝服務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深化落實《中山市“信用+用電”工作實施方案》(中發改能源〔2022〕646號),為信用良好的企業提供便捷優質的供電服務,加快推進已落地項目動工建設。
二、《實施方案》對《中山市“信用+用電”工作實施方案》(中發改能源〔2022〕646號)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新增“信用+用電”報裝服務場景,簡化報裝資料,符合條件的客戶憑信用報告可代替物業權屬證明。
三、《實施方案》提出了哪些目標?
進一步拓展電力領域信用報告應用范圍,信用報告代替物業權屬證明,推行“零證辦電”服務模式,實現拿地即動工,進一步提升守信用電主體的辦電便捷度。
四、《實施方案》實施范圍包括哪些?
符合以下范圍的臨時用電報裝服務,實施信用報告代替物業權屬證明。
(一)新供應(含劃撥和協議出讓)的公益公建設施用地,包括公用設施用地、文化設施用地、教育用地、體育用地、科研用地、社會福利用地和醫療衛生用地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劃撥或協議出讓予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或開發區管委會等單位的只租不售標準廠房用地;協議出讓的“三舊”改造產業項目用地。
(二)三年內無欠費、竊電、違約用電、失約等行為。
(三)無被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大力推行電力領域信用報告應用,總結實踐經驗后將逐步擴大實施范圍,提升守信主體的“獲得電力”服務質量。
五、什么是“零證辦電”服務模式?
我市屬地鎮街政府與屬地供電部門建立項目工程信息共享機制,供電部門依據項目清單信息以及“信用中國”網站信用報告,主動上門聯系核實用電需求情況,信用報告代替物業權屬證明以及相關用電擔保協議,項目用電主體無需提交額外資料即可申請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