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納百川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根據《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金色年華花園二期住宅前期物業費收費標準的函》(中發改價費函〔2021〕578號)要求,經核查,金色年華花園二期項目尚未對外銷售且你司尚未進場接管,項目目前處于停工狀態。
經研究,現決定廢止中發改價費函〔2021〕578號批復文件,金色年華花園二期住宅前期物業費收費標準按照《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頒布實施中山市住宅物業服務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通知》(中發改價控〔2014〕53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