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廣東中山石油分公司:
報來《關于辦理115#“中石化聯安加油站”建設規劃點的申請》、《關于辦理120#“中石化城建加油站”建設規劃點的申請》收悉。現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同意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中山聯安加油站、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中山城建加油站在原址基礎上改建(詳見附表)。改建內容均為將1個25立方米在用柴油罐改為汽油罐使用。改造前,兩站均設有25立方米地下儲油罐4個,其中,汽油罐2個,柴油罐2個,折合總罐容75立方米;改造后,兩站繼續設有25立方米地下儲油罐4個,其中,汽油罐改設為3個,柴油罐設置1個,折合總罐容均為87.5立方米。
二、你司憑本文件到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相關主管部門辦理加油站報建及相關手續。
三、加油站建設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行業標準(SB/T10390-2004)成品油零售企業管理技術規范》(2004年12月15日商務部頒布)的要求規范設計及建設。
四、改建竣工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ww.gdzwfw.gov.cn/),網頁上方在“切換區域和部門”中選擇“中山市”及“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進入我局網上服務窗口,選擇“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新申請)”事項,按要求提交上述各職能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等相關材料,申領《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
五、嚴禁擅自建設與申報不相符的設施。本文件有效期兩年,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到期前三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附表:改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5日
附表
原址改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