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中山港華燃氣有限公司、中山小欖港華燃氣有限公司:
為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減少非居民用戶的用氣成本,根據《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的通知》(中發改價管〔2019〕409號)等文件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限價調整為4.28元/立方米,供需雙方可以在最高銷售價格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二、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仍按《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公布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的通知》(中發改價管〔2019〕409號)規定執行。城燃企業天然氣綜合購銷總差價不得高于核定的配氣價格。
三、各城燃企業要加強與上游供氣企業的協商溝通,積極爭取更多的優惠氣源,同時積極主動向用戶做好政策宣傳解釋。
四、本通知從2022年11月起執行,實施6個月。《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中發改價格函[2022]872號)同時廢止。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8日
【文字解讀】《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氣最高限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