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報來《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撤銷逸仙湖公園水體綜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及概算批復的函》收悉。經研究,就申請撤銷逸仙湖公園水體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和概算批復函復如下:
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第二十一條、《中山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中府〔2020〕86號)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和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2022〕108號批復,同意撤銷《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中山市銷逸仙湖公園水體綜合整治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中發改審批〔2018〕22號)和《中山市財政投資建設項目概算的批復》(編號:中發改投審〔2020〕61號)。
中山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